監委對網路性騷擾防治有疑義 促請北市府、衛福部、政院檢討改進
監察院。(趙婉淳攝)
針對網路性騷擾等數位暴力防治,監委張菊芳、王幼玲、林國明提出調查報告,促請臺北市政府、衛福部應落實執行對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的引用及法規檢視,並請行政院應督導所屬積極檢討改進。
近年來新興媒體的蓬勃發展,根據行政院資料指出,2020年性騷擾防治法受理申訴調查結果「成立」,且發生場所在「虛擬環境-科技設備(如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計172件,較前2年呈增加趨勢,居於所有場域的排行第2名。
監委表示,網路性騷擾等數位暴力影像對被害人的傷害,並不亞於傳統性別暴力行爲,且網路資料流通快速,如無法即時下架不法影(照)片並阻止轉傳,被害人極易受到二度傷害騷擾。
監委指出,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公約)」,已具有國內法律的效力,CEDAW公約及其一般性建議已具體指出,國家應制定並執行有效的措施,鼓勵媒體消除對婦女的歧視,臺北市政府允應重新審視所處理的各類網路性騷擾案件,有無依法將CEDAW公約納入考量引用,以落實推動CEDAW意旨
監委直指,衛福部未依CEDAW公約施行法第8條之規定,將性騷擾防治法納入法規檢視,允應落實改善,且網路性騷擾的認定解釋、即時下架訊息、補救措施、裁處及法令完備等仍存有疑義,行政院應重新審視相關法令,並督導所屬相關機關就網路性騷擾等數位暴力防治,積極研擬對策,以落實防治網路性騷擾及維護性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