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野放流浪動物惹議 監院促新竹縣政府檢討改進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接受民衆陳情發現,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對犬貓施以麻醉並在寒流來襲期間回置野外,導致犬隻因失溫凍死或因麻醉意識不清遭車輛輾壓致死,另外對於重傷、重病或癱瘓等無法治癒收容或救援的動物,也未能緊急施予安樂死,讓動物飽受痛苦折磨至死,監察院促新竹縣政府檢討改進。

監委調查發現,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於110年1月4日回置野放「阿比」等4只收容犬隻,當日新竹縣氣溫雖爲17.1度,惟4日後氣溫旋即下降至7.6度,故遭民衆訾議。而中央氣象局網站長期提供未來7日內氣溫預測,且回置野放收容動物未屬急迫;該所宜修改其收容動物回置流程,確認回置日期及其7日內氣溫預報,並注意氣溫有無劇烈變化,杜絕爭議。

調查報告指出,該所對於極度痛苦之收容動物緊急案件在人道安樂死的作業程序中,雖已由2階段公告共14天以上,縮短爲經所長同意的1階段公告7天以上即可進行,但類似本案重傷頸椎斷裂、極度痛苦又無法治療之犬隻,每多痛苦1天,皆有違動物福利、令人不捨。

田秋堇、林盛豐表示,陳情人指陳新竹縣政府動保機關對所捕捉之犬貓施以麻醉並在寒流來襲期間回置野外,導致所回置犬隻因失溫凍死或因麻醉意識不清遭車輛輾壓致死等情,經調查,雖未查有回置動物遭凍死、撞死情事,新竹縣政府處置過程仍有瑕疵,部分缺失雖已逐年改善,惟處理程序允應更爲周妥細緻,並落實與民衆及志工加強溝通,避免民衆有所誤解。

監委表示,野放回置收容動物及執行精準捕捉等業務雖爲地方政府權責,但各縣市執行的程序及品質迭遭民衆及部分動保團體質疑與抗議,農委會仍宜審慎研議,制定基本相關執行程序、規範或原則,供地方政府據以遵循,避免有違反動物福利之事件發生,以杜絕爭議。

此外,監委認爲,各縣市公立動物收容所因收容量能不足、超限爆容,每年回置野放之犬貓數量龐大,據監察院諮詢學者專家表示,這些回置野放的犬貓和在地遊蕩犬及野外貓只合流,對於野生動物的犬殺、貓殺及疾病的傳播事件頻傳,對野生動物族羣潛在衝擊極大,影響環境生態,農委會允應正視,參酌動物福利先進國家作法,速謀對策,訂定回置應有之相關基本規定,妥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