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師生特教「衛教」制度

近日高中特教生毆師事件引起很大討論,教育部也迴應,承諾將增加特教助理員、給老師心理輔導資源,並常態性建立處理機制。筆者以在大學擔任過特教生導師超過十年的經驗,想建議衝突預防做法。

首先,師生都需要特教「衛教」。據筆者在高教端觀察,目前並無制度性的特教「衛教」機制,幫助全體師生認識多重障礙,並學習溝通技巧及教學策略。這導致教學現場很容易發生師生或生生衝突,或權益受損。且「衛教」該如何落實到老師這一方,纔是困難所在。

教育場所一向預設「學習的主體」是學生,若要讓全體老師(包括代課)都對「特教生應對」這議題產生學習的必要感、責任感與樂趣感,恐怕教材教法都須一番創意設計,否則恐怕又是「簽到心不到」、「言教身不教」。

其次,我國現行之學生「獎懲處分」機制,並無針對特教生另設更爲周延之程序保障。建議應比照現行之「學生申訴」機制,凡遇特教生案例,「委員應增聘至少二人與特殊教育需求情況相關之特殊教育學者專家、特殊教育家長團體代表等。」

再者,衝突之後,師生關係需要修復。但衝突走到「獎懲」,甚至「申訴」的那一天,師生關係早已破裂、再破裂。甚至收到獎懲或申訴結果時,對特教生的身心健康又是一重打擊。真正能夠挽救師生關係、避免衝突節節升高的做法,是在衝突發生後,能有個「師生一起坐下來談」的機制。把彼此想法徹底講開,確保彼此都有聆聽與細講的義務與權利,纔可能「修復正義」。這樣的機制目前並不存在,或許這次事件可以開啓討論?

其實,隨着臺灣社會對人權重視度提高,現今凡是外表可見的身心障礙者已很容易獲得社會大衆順手幫忙。但那些具有「隱性特殊需求」的孩子,卻最難被辨識出來,遑論得到社會及學校的包容與支持。

「隱性特殊需求」這個議題很新。臺大還在二○二二年出動「社會設計跨域專長」師生,開發出「國小學童隱性特殊需求資源指南」,公開歡迎各界取用(網站連結:https://ntusoc5016.wixsite.com/website-1)。可見社會對此有多陌生。

如果我國連師生人數最多的國小階段都對此議題陌生,可想而知中等與高等教育端就更需要「教育」了。請社會停止究責,趕快承認我們對此議題就是不夠認識,一起捲起袖子來做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