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機構爆毆打受刑人 彰檢:將送適當處所監護

彰化縣一名楊姓男子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被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確定,未料他在臺中市某監護機構遭毆打,全案經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移送臺中地檢署偵結起訴,楊男因另案在監執行中,等執行完畢,彰化地檢署將送往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臺中市一家醫院的監護機構被爆料經常把病人當「人肉沙包」,楊姓家屬不滿患者滿身瘀傷,控訴這家醫院紀錄不良,病人還被往這裡送。

彰化地檢署今表示,被毆投的楊姓男子因違反家暴法,一審判決有期徒刑5月,經彰化地方法院審酌有攻擊他人行爲、持續性再犯同類案件與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爲降低楊男對公衆的危險,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因此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確定,去年依規法委託臺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執行期間彰化地檢署均依法訪視執行處所,督導個案執行情形,楊男告訴彰化地檢訪視人員曾遭機構人員毆打,彰化地檢署持續釐清過程,他陳述的案件經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受理,警詢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法偵結起訴,楊男等執行完畢其它案件刑期後,彰化地檢署將送往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彰化縣楊姓男子在監護機構遭毆打,彰化地檢署今指出,楊男因另案在監執行中,等執行完畢,彰化地檢署將送往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