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公佈廉政專刊 陳菊繳清近千萬房貸

監察院陳菊。(張鎧乙攝)

監察院今天公佈最新一期財產申報,監察院長陳菊在今年9月1日申報存款704萬餘元,相較上次申報,存款金額減少了696萬餘元,而今年5月20日卸任總統府秘書長申報的977萬餘元的房貸,經過3個半月已全數還清;駐美代表蕭美琴申報的存款1218萬餘元,及揹負264萬餘元的房貸。

監察院廉政專刊第169期今天出刊,公佈了監察院長陳菊、駐美代表蕭美琴等政治人物的財產申報。

陳菊於今年8月1日正式擔任監察院長兼人權會主委,她在今年9月1日就職申報的土地共3筆,位於宜蘭縣三星鄉、高雄市苓雅區;建物1筆,位於高雄市苓雅區,這和今年5月20日卸任總統府秘書長時的卸職申報並無不同。

上次陳菊的卸職申報中,當時她申報存款1400萬3747元、臺銀受託信託財產專戶4萬2887元,以及2018年12月27日申請用於購置不動產的房貸977萬8637元,過了3個半月,陳菊此次申報的存款704萬3090元、臺銀受託信託財產專戶1萬7526元,房貸已經全數還清。

蕭美琴今年7月23日就任駐美代表的就職申報,有土地2筆、建物12筆,這和今年1月31日卸任立委的卸職申報相同;汽車2輛,少了2016年受贈的購置VOLKSWAGEN汽車;存款1218萬4801元、有價證券555萬5584元、保險5張,以及揹負264萬7405元房貸。

蕭美琴並備註,因新冠疫情爆發,造成部分航空禁飛及回國須自主隔離14天,她無法依法辦理財產信託及申報事宜,將於衛福部解除美國國際旅遊疫情管制,並完成入境臺灣後相關檢疫措施規定後,3個月內完成就職財產申報及信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