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監察院查帳 羅智強再嗆陳菊:直接罰120萬元

羅智強臉書發文。(摘自羅智強臉書)

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前天在臉書透露,遭監察院調查他的4筆政治獻金,其中3筆都低於10000萬元,最低是306元,指姓名身分字號不符,要他舉證,怒轟監察院長陳菊查羅智強300元,不查陳明文300萬」。他今天再於臉書開嗆陳菊直接罰他120萬元,就算罰到他破產,他也會繼續寫文章寫到民進黨下臺。

羅智強說,陳菊的監察院嗆罰羅智強6萬到120萬!好個兇狠又囂張的東廠院長。日前,他揭露陳菊一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要查他的政治獻金「身分證字號不符」。

他說,新聞鬧開後,陳菊的監察院一方面說「查覈沒有針對性」,但也同時嗆罰羅智強:「若捐贈者姓名與身分證字號,經查覈確定不吻合,明顯違法時,捐贈者將被處捐贈金額的兩倍以下罰鍰,受贈者(羅智強)將被開罰6萬至120萬元。」然而,法律是這麼規定的嗎?

羅智強說,《政治獻金法》明文規定,有關捐贈人的身分資料受贈人並沒有查覈義務,是「故意爲不實之申報」纔有處罰的問題。這有實務上的考量,因爲政治人物不可能去對捐款人說「麻煩身分證影本來一下」,一定是尊重對方的填寫,然後申報給監察院。

他說,今天,顯然是在陳菊的一聲令下,監察院直接把「故意」兩字拿掉了,意思是隻要資料不實,受贈人就要罰6萬到120萬。照這邏輯,民進黨以後只要派人來捐款,故意留不實的資料,就可以把國民黨的候選人罰到倒,這東廠還真是威的不得了!

羅智強強調,他告訴陳菊,不用雞蛋裡挑骨頭藉口,「妳的東廠院就直接開罰智強120萬吧!我告訴你,就算罰到羅智強破產,我照樣提筆爲劍,戰到民進黨下臺!」用他出的新書伊羅寓言」,寫盡民進黨的醜惡囂張、謊話連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