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外縣市趴趴走!確診「隱匿足跡」猛掛疫調電話…遭開罰30萬

嘉義男隱匿縣市足跡,還猛掛疫調電話,遭開罰30萬了。(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戴若涵/嘉義報導

嘉義縣日前爆發家庭羣聚感染,一名64歲婦人(案10363)先後傳染給69歲丈夫(案10664)、40歲兒子(案10666)、1歲孫子(案10665),造成一家7口4人染疫。其中40歲兒子有外縣市足跡,面對疫調人員電話聯繫時,竟拒接、掛斷電話,經衛生局認定隱匿足跡,被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萬元。

嘉義縣政府5日召開防疫記者會時說明,婦人(案10363)家庭羣聚案再添3人確診,分別爲婦人69歲丈夫(案10664)、40歲兒子(案10665)、1歲孫子(案10666),其中丈夫無明顯症狀,務農爲生,平日經常在村內正興寺旁樹下涼亭活動,3日曾至村內活動中心巡迴醫療看診,其餘時間多停留於家中,因被匡列爲接觸者,由衛生局通知採檢後確診住院治療

婦人1歲孫子(案10666)遭匡列採檢後確診,同時婦人16歲繼孫女(案10667)也確診,但因住他縣市,學校停課返回嘉義家中,皆於家中線上學習,確診後住院治療,屬外縣市故轉出案例

▲婦人兒子疫調不實,對於外縣市足跡多有隱滿。(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至於婦人40歲兒子(案10665)自述自營修車廠,受疫情影響生意清淡,縣內活動除6月2日於郵局停留約30分鐘外,經警方循線調查發現,他的足跡皆以外縣市爲主。

由於他疫調過程中對活動足跡多有隱瞞,疫調人員只好多次打電話向他確認足跡,不料,婦人兒子卻屢次拒接,甚至掛斷電話,遭認定隱匿活動足跡,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同法第67條裁罰30萬元。

另外,黃姓男子臺北確診案12038共食接觸者,因被匡列密切接觸者,雖PCR採檢爲陰性,於居家隔離期間因逕自關閉手機,由衛生局安排入住防疫旅館黃男罔顧疫情嚴峻與法律規範依然外出,再經強制入住集中檢疫所挑戰政府防疫決心,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病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裁新臺幣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