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有軌電車管理辦法今起實施!這10類行爲做不得

記者從市鐵投集團獲悉,爲規範有軌電車交通規劃建設運營管理,保障有軌電車交通安全運營,維護乘客合法權益,以行政規範性文件方式印發的

嘉興市有軌電車管理辦法》將從今天起開始實施。

《辦法》對有軌電車規劃、建設、運營的有關要求作了明確規定;對有軌電車交通安全保障和應急事故處置也進行了規範。此外,爲了保證有軌電車交通規劃、建設順利進行和建成後的安全運營,《辦法》還明確界定了有軌電車安全保護區範圍及在保護區範圍內作業要遵循的有關要求。

乘客乘坐有軌電車需注意

嘉興有軌電車開通在即,很多市民都早已經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想體驗一把軌道上的快樂旅程。在《辦法》裡,就明確規定了乘客乘坐有軌電車時的一些注意事項。

比如在車票管理上,乘客攜帶重量大於20公斤且不超過30公斤的物品,或者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大於1.4米且不超過1.6米的物品乘車的,應當購買與該乘客車費等額的行李車票。

哪些物品禁止攜帶?

《辦法》也有明確:乘客禁止攜帶乘車的物品樣式和目錄,由公安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進行公告,並由運營單位車站內等位置予以張貼、陳列。

另外,

學齡前兒童、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應當由其監護人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坐有軌電車。

有軌電車運營好不好?市民來說話。

《辦法》也明確,交通運輸部門應當通過乘客滿意度調查等多種形式,定期對運營單位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考評,考評結果向社會公佈。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建立乘客投訴受理制度,公佈服務監督電話,及時受理乘客投訴。

對乘客投訴,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告知乘客。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投訴受理制度,在車站、車廂內明顯位置公佈交通運輸部門和本單位投訴受理電話或者電子郵箱等聯繫方式。運營單位應當自投訴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投訴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告知乘客。

這10類行爲做不得

有軌電車來了,需要大家齊心來呵護,因此,有些行爲是萬萬做不得的。

這次在《辦法》中就明確規定:

運營單位應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制止下列危害有軌電車運營安全的行爲:

(1)擅自設置、移動、佔用、遮蓋或者損毀交通標誌標牌、交通標線、交通信號、交通監控等保障有軌電車運營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

(2)在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樹木、其他植物,或者設置廣告牌、管線等,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標牌,妨礙有軌電車安全視距影響正常通行的;

(3)損壞有軌電車車體、軌道、路基、橋樑、機電設備、充電裝置、通信信號系統和車站內設施設備,影響車輛正常通行的;

(4)在有軌電車車道內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行駛中的有軌電車投擲物品的;

(5)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的;

(6)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有軌電車,影響有軌電車正常行駛的;

(7)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開關等裝置,非緊急情況下動用緊急安全裝置的;

(8)在軌道、車站範圍內存放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蝕性等物品的;

(9)在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米範圍內堆放物品、停放車輛、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

(10)其他危害有軌電車運營安全的行爲。

如何安全通行看這裡

有軌電車首次闖入嘉興市民的生活,如何保障通行安全,也是很多市民所關心的。

《辦法》對有軌電車、社會車輛、行人通行都做了明確規定。

有軌電車方面,有軌電車在非專用車道行駛時

有軌電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下列通行規則

(1)在雙軌、雙向運行的路段實行右側運行(非正常情況下行車組織需要除外);

(2)在有軌電車專用車道上行駛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70公里,在非專用車道按照道路機動車限速通行,交叉路口降速通過;

(3)在非緊急狀態下,不得在站臺以外區域上下客;

(4)有軌電車行經信號控制交叉口時,應當遵守有軌電車專用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無專用信號燈的,應當遵守道路交通信號燈的指示安全通行;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通行規則。

對於社會車輛和行人,同樣需要履行相關責任義務。

比如:在有軌電車非專用車道和交叉口禁止超重、超限、超低車輛擅自駛入或者穿越有軌電車車道。需設置禁令標誌的,應徵得道路管理部門同意。其他車輛不得擅自駛入有軌電車專用車道,駛過停靠站臺的有軌電車時,應緩速行駛,注意瞭望。

在交叉路口和混行路段,有軌電車已經開啓警示信號燈時,其他機動車不得搶行或者超車。

禁止其他任何車輛在有軌電車混合車道上停車。

禁止非機動車、行人進入有軌電車專用車道、高架道、隧道或者其他設有禁止進入標誌的有軌電車交通區域。

禁止行人翻越有軌電車車道隔離設施、踩踏有軌電車車道道岔、信號設備等設施。

除穿越人行橫道外,禁止行人在交叉路口範圍內的有軌電車車道上行走、駐留。

設立有軌電車安全保護區

《辦法》還規定,在有軌電車沿線設立有軌電車交通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

安全保護區範圍如下:

(1)隧道等地下結構外邊線外側50米內;

(2)地面車站、高架車站以及線路軌道結構外邊線外側30米內;

(3)出入口、通風亭、變電所等建(構)築物結構外邊線外側10米內;

(4)有軌電車交通過河隧道結構外邊線外側100米內。

特別保護區範圍如下:

(1)地下工程(車站、隧道等)結構外邊線外側5米內;

(2)高架車站及高架線路工程結構水平投影外側3米內;

(3)地面車站、地面線路路堤路塹外邊線外側3米內;

(4)車輛段用地範圍外側3米內;

(5)高壓電纜溝水平投影外側3米內。

運營單位應積極應用信息化技術,組織人員對保護區及區內施工現場進行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制度。

發現有危及或可能危及有軌電車交通運營安全行爲的,應及時制止,要求相關責任單位或個人採取措施消除妨害,並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

發現有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有軌電車交通保護區內進行作業的,應通知作業單位立即停止作業。

對危及或可能危及有軌電車交通運營安全的作業,運營單位有權要求相關單位或個人立即停止作業、消除妨害,同時將有關情況報交通運輸、建設等部門,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

關於有軌電車的這幾類不能做的行爲

你都記住了嗎?

讀嘉新聞記者 / 張瑞潔

通訊員 / 朱慧

編輯 /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