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上國道開車門推倒交通錐 高公局:最高可罰3.6萬元

國道施工路段遭推倒並散落的交通錐。圖/高公局提供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8月以來國道已發生3件用路人因疲勞駕駛或分心駕駛闖入夜間施工管制路段,導致施工人員受傷事件;另有用路人刻意破壞交通維持設施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可處6000至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高公局說,今年8月10日清晨國道1號南向315公里處,1輛自用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態,闖入工區後撞擊施工人員,造成1人受傷。

高公局表示,爲維持國道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必須經常性執行道路養護作業,並按不同養護工作性質,依高公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佈設交通維持設施。雖工區已完成相關交維佈設,並透過多管道提供施工資訊,但若用路人疲勞或分心駕駛而未注意相關警示,仍有可能闖入工區造成事故。

高公局說,設置交維警示設施目的在於透過設置交通錐、拒馬等設施以明確區隔管制車道與一般正常行駛車道,近日於國道1號臺南路段,有用路人於施工路段刻意打開車門將多個交通錐推倒,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辨識管制路段範圍及導引警示設施,且傾倒之交通錐有可能散落至其他車道,妨礙用路人與施工人員安全。

高公局呼籲,國道車流量大,行經工區等管制路段時,應留意路況、循序漸進,並切勿破壞相關交維設施,且勿疲勞分心駕駛,以確保行車及施工人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