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德艦女士官激戰上士 166秒動作片外流 改判免訴
海軍紀德艦發生艦上男女士官兵嘿咻遭偷拍事件,法院改判女士官免訴。(示意圖爲左營艦,非當事艦艇/王遠茂攝)
海軍紀德級基隆號(舷號1801)一名已婚蘇姓上士,2019年在艦上與21歲高姓女下士,在輪機房中激戰,遭另名男士官偷拍,剪成166秒後取名「女士官狂叫蓋過輪機聲」上傳網路。而高女慘被上士原配告妨害家庭,5月時法院判處4月有期徒刑,高女經上訴後,法院因通姦除罪化,撤銷原判。
蘇姓上士指控,2019年間他與同艦的高姓女下士交往,2人經常在艦上辦公室約會與愛愛,偷拍士官竟在同年3月29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用手機竊錄2人性交過程,事後還將影片剪輯後,傳給同艦5名官兵觀看,已侵害他的隱私權。
蘇姓上士稱,事件曝光後他遭到撤職、同事異樣眼光,讓他承受精神痛苦,決定向偷拍士官求償67萬餘元的薪資損失、28萬餘元的精神撫慰金,共96萬餘元;偷拍士官則稱,蘇男是因爲違反軍紀倫常纔會被撤職,與他偷拍的行爲無關,求償的精神撫慰金數額也過高,希望法官能酌減。
高雄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爲,偷拍士官竊錄蘇男與女士官的性交過程,還散佈竊錄影像給同艦官兵觀看,導致蘇男遭同袍以異樣的眼光看待,但因爲拍攝只有腰部以下的畫面,無法從影片知道男女主角的身分,判決應賠償15萬元;刑事部分,偷拍士官被依竊錄非公開活動、散佈竊錄非公開活動內容罪判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
據瞭解,事後男女主角都遭到海軍汰除,但蘇上士元配不甘遭背叛,對2人提告妨害家庭,但判決前卻對丈夫撤告,讓女方獨自面對,女下士在與元配達成和解後,5月時依妨害家庭罪遭判賠90萬元及4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
此案經高女上訴後,基隆地院合議庭近日結審,因大法官5月29日宣告通姦除罪化,因此,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高女免訴。雖高女免除刑事責任,民事部分仍需賠償蘇妻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