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新胎出廠逾6年 明年5月起通通不能賣 違者罰10萬!

臺灣機車數量衆多、需求量也高,讓許多業者會一次下定大量輪胎囤積。(圖/記者周宸亙攝)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不只食物都有有效期限連車用品也會有,輪胎是騎車或開車必備品,自然牽涉到行車安全問題,就算是全新輪胎放久了也會變質,近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便宣佈,只要是超過製造日期6年的新輪胎,從明年5月1日開始全都禁賣,否則可依法開罰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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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統計,截至今年6月的機車數量共1,371萬部,由於數量相當龐大使需求也相對提升,讓不少業者會一次進大量輪胎,好囤貨能有庫存賣給客人,但其實輪胎囤積太久會讓橡膠材料老化,造成品質堪慮如抓地性減弱、排水功能變差等,直接影響騎乘安全,對此標準檢驗局纔會訂下年限規定

▲輪胎若放太久會老化,造成行車安全有疑慮。(圖/記者遊鎧丞攝)

標準檢驗局正式修訂「應施檢驗機車用輪胎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凡機車新胎的製造日期超過6年,業者就不能在市場販售,未來將會嚴格檢查違者可依《商品檢驗法》開罰1~10萬元,避免讓消費者買到屯積已久的劣質品標檢局也教看製造日期的小撇步,注意胎邊有烙印4個數字,前2碼爲生產周別、後2碼爲生產西元年份,讓消費者也能自己辨識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