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搭載兒童熟記「四字訣」 金山警赴市場、幼兒園加強宣導
▲ 金山警分局長陳永昌率領分局同仁赴市場、幼兒園加強宣導。(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日前新北市發生一起嬰幼兒死亡車禍,媽媽用揹巾,將嬰兒揹負後騎機車不慎摔車,造成嬰兒彈飛當場身亡。爲讓民衆重視機車附載嬰幼童安全問題,金山警分局長陳永昌率領分局同仁,帶着宣導單及大字報等,13日到市場及幼兒園周遭宣導「兒童乘坐機車」的四字口訣「頭、手、綁、穩」,「頭」戴安全帽、「手」緊抱大人、「綁」緊後揹帶及「穩」坐後座,以確保兒童乘車安全。
警方指出,0至6歲的嬰幼兒,因手無法抓緊駕駛,腳無法踩到踏板,易從機車摔落,並不適合搭乘機車。如果將嬰幼兒用揹巾包覆後駕駛,將影響駕駛注意力,嬰幼兒無法受到安全護具保護,發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嚴重傷亡。
另外,6歲以上兒童應避免站在機車前踏板時,容易影響駕駛操作機車,發生突發狀況而摔車,站在前踏板上的受傷機率和程度,遠比後座者高且嚴重,發生車禍幼童,將同時遭受機車及肇事車輛擠壓的風險,此外兒童安全帽應選用合適、合格的安全帽,扣上齶環及繫緊帽帶,以確保乘車安全。
金山警分局長陳永昌提醒家長們,除了「四」字口訣外,兒童乘坐機車安全還有「三不」原則:「不」能站踏板、「不」能加座椅及「不」能用揹巾,家長只要多一分留意,兒童就能多一分保障,保護兒童搭乘機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