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嬰幼兒騎機車謹記三不原則 樹林分局報你知

樹林分局分局長張明和率同仁帶着宣導單及大字報等,戴上警裝大頭娃娃,前往幼兒園、公共托育中心及博愛市場,宣導騎乘機車附載嬰幼童的安全指南。(許哲瑗翻攝)

樹林分局分局長張明和率同仁帶着宣導單及大字報等,戴上警裝大頭娃娃,前往幼兒園、公共托育中心及博愛市場,宣導騎乘機車附載嬰幼童的安全指南。(許哲瑗翻攝)

樹林分局分局長張明和率同仁帶着宣導單及大字報等,戴上警裝大頭娃娃,前往幼兒園、公共托育中心及博愛市場,宣導騎乘機車附載嬰幼童的安全指南。(許哲瑗翻攝)

新北市一名22歲小媽媽日前載着女嬰騎機車時,因煞車不及,女嬰當場彈飛重摔、頭部重創慘死;樹林分局13日起連3天辦理擴大宣導,由分局長張明和率分局同仁帶着宣導單及大字報等,戴上警裝大頭娃娃,前往幼兒園、公共托育中心及博愛市場,宣導騎乘機車載嬰幼兒的安全指南,超萌的大頭警察娃娃裝扮,吸引孩子目光。

樹林分局表示,騎乘機車外出雖然具有便利性,但因其行駛穩定度較差,遇到較強的風力以及大型車快速通過的氣流,或者路面顛簸時很容易發生傾倒,且體積較小易陷入汽車死角,不小心發生擦撞時缺乏妥善防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幼童的傷亡往往較爲嚴重,但仍有很多家長存着錯誤觀念或便宜行事,認爲幼童站立機車前踏板較安全,而不願讓孩童坐後座,殊不知其中潛藏許多危險。

樹林分局解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規定,其實機車前踏板是不可以站人的,因爲孩童站在機車前踏板時,容易影響騎士的操控性,降低反應能力,倘不慎發生事故,站立機車前腳踏板的幼童,會受到機車及家長的雙重夾擊,傷亡的程度遠比坐後座者來得高;另外胸前揹掛嬰兒騎車,也是錯誤的附載方式,更是讓嬰兒暴露於高度危險的情境中,一旦遭遇突發狀況導致摔車或是在大力撞擊下,嬰兒則首當其衝,成爲人肉安全氣囊,或是拋飛出去,極易造成嬰兒傷害,其危險程度非同小可。

樹林分局指出,爲了維護孩童的安全,爸爸媽媽必須對各種可能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提高警覺,確實做好安全措施,盡力排除任何可能發生意外的機會。

爲了讓廣大市民朋友瞭解騎乘機車附載嬰幼童的潛在危險,樹林分局自13日起連續3日,辦理擴大宣導作爲,由分局長張明和親率局同仁帶着宣導單、大字報等物一同前往轄區幼兒園、公共托育中心及博愛街市場向市民朋友宣導騎乘機車附載嬰幼童的安全指南,同仁更戴上大頭警察娃娃,萌萌的大頭警察娃娃相當吸睛。

分局長張明和呼籲,騎乘機車附載嬰幼童務必要謹記「三不」原則-「不」能站踏板、「不」能加座椅及「不」能用前揹,同時也要熟記「頭、手、穩、綁」四口訣-「頭」戴安全帽、「手」緊抱大人、「穩」坐後座及「綁」緊後揹帶。這次樹林分局從關懷、提醒的角度加強宣導,希望能讓家長們省思、重視並認知孩童安全的重要性,不要再讓類此憾事重演,藉此保護孩童搭乘機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