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步器充當血氧機 負責人夫婦各被判處徒刑5月與3月

澄希貿易公司林姓負責人自大陸輸入計步器充當血氧機銷售,士林地院判處林男徒刑

澄希貿易公司林姓負責人、郭姓妻子,遭控在去年5月間以計步器名義從大陸購得血氧機5100臺,從中牟取3倍多的暴利,士林地院日前審結,考量被告均已認罪,並繳回部分犯罪所得,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月、郭女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並處罰公司20萬元,沒收727個血氧機以及不法所得。另外,徐姓業務今年3月已死亡,諭知公訴不受理。

林姓負責人,去年5月初因新冠疫情升溫,民衆擔心「快樂缺氧」猝死,急欲購買血氧機,林以計步器名義,分別以人民幣40元至80元,約臺幣200到300元,購得血氧機2800臺、2300臺,再由徐姓業務向藥局兜售,以臺幣360元、1200元批發給全臺藥局,再轉賣給消費者,2個月銷售數千臺。

去年7月初,調查人員將血氧機買回家,偶然間將血氧機夾在布偶的耳朵上,竟然能測得血氧值,經檢調搜索,查扣林等人尚未賣出的血氧機LK-87型、FDA型血氧機共727臺,並依進貨資料估算犯罪所得290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郭未經國內主管機關覈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並販售,危及消費者安全使用醫療器材,林男已繳回50萬犯罪所得,依法判刑,均得易科罰金,同時沒收已扣案血氧機727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