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網友被盜領普發現金6千元 彰化二名男女被判3月、5月徒刑

去年政府「全民共享普發現金」每人6千元,彰化縣41歲姚姓女子上網蒐集四名網友的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以網路申請提領後,要存入31歲王姓男子的帳戶失敗,但被網友事後發現盜領而報警。彰化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未遂、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分別判處姚女有期徒刑3個月、王男有期徒刑5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姚、王二人知悉可以「登記入帳」方式,以電腦或手機連結到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輸入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和金融帳戶帳號,即可登記領取6千元的普發現金,兩人竟異想天開,姚女到臉書社羣網站蒐集3名網友的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王男經由債務關係取得另一名被害人的身分證字號和健保卡號,意圖詐領。

姚女去年4月清晨用手機上網登入財政部「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官網,一一輸入她和王男蒐集的4名被害人身分證字號、健保卡號,申請把4人的全民共享普發現金都存入王男的彰化銀行鹿港分行帳戶,未料彰銀以顯示「存戶查覈資料錯誤」拒絕存入,姚、王詐欺取財未遂。

其中住北部的一名被害人到ATM提領全民共享普發現金,發現遭盜領,連忙報案,警方循線查獲是姚、王二人所爲,詢問後移送偵辦。法院審酌王男曾犯下詐欺案,素行不佳,頗值非難,及二人爲貪圖普發現金利益而犯案,再考量犯罪分工程度,最終未受到任何財產上的利益等情,量處有期徒刑姚女3月、王男5月。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想詐領全民共享普發現金的姚女、王男有期徒刑3月、5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