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蟑螂妹買車也不給錢 貸款27萬辯遭「前男友冒名」
▲王宜庭才說要改過自新,卻又因買車不付錢遭起訴。(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被稱爲「婚宴蟑螂」母女檔才被判刑,現又傳出,女兒王宜庭爲了買車,貸款27萬元卻不付款,還謊稱是被男友冒名的。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她依詐欺罪嫌起訴。
24歲的王宜庭先前才因與母親闖入婚宴白吃白喝,又與母親向湯包店訂湯包不付錢,被依詐欺等罪嫌起訴,與母親各被判拘役60天、80天。現又有一融資公司提告王宜庭,於2015年爲買車,貸款27萬元,卻僅付了3期共約2萬多元就不再付,提告詐欺。
出庭時,王宜庭辯稱,是一鍾姓前男友冒名貸款,簽名印章都是鍾男冒用的。但王女不但提出鍾男的資料,融資公司承辦人更指出,當時就是王女前來辦理,用印、身分證影本等,都是王女親子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