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蟑螂母女檔「爽吃4715元霸王餐」 不想坐牢要付14萬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亂入婚宴吃霸王餐的母女檔宋湄蓁、王宜婷被封爲「婚宴蟑螂」,還曾到湯包店、麪店叫外送卻沒付715元餐費,還傳LINE恐嚇老闆「我哥任的黑道會幫我」。臺北地院認定母女檔未支付任何禮金,佯裝爲新人的親友,進而食用喜宴餐點,藉此詐得價值4000 元的不法利益,加上吃霸王餐,共詐得4715元,因此依恐嚇、詐欺取財,判王女拘役80日、宋婦拘役60日,各可易科罰金8萬、6萬,全案仍可上訴。

▲被稱爲「婚宴蟑螂」母女檔中的女兒王宜婷。(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依判決書提到,宋女2017年11月初打電話至麪店訂255元餐點,卻向外送店員佯稱「目前沒有錢,下次再去店裡支付」。王女則是在同年11月13日凌晨打電話到湯包店訂外送,當店家將460元餐點送達時,她佯稱因尚未領得薪水,明天領到薪水即可付錢,後來卻未依約付款,而店家催款時,她還恐嚇「我哥任的黑道會幫我」、「我哥會想辦法幫我的」等訊息。

同月25日,王女與宋母明知並非一對新人的親友,且未獲邀請參加喜宴,竟未支付任何禮金,即佯裝爲親友進入彭園會館,進而食用喜宴餐點,藉此詐得價值4000元的不法利益。後來被新郎抓包,全案因此曝光。

而王女7月初被提訊時,則說希望能包個禮金「還錢」給新郎,目前也有工作的她強調「以後不會再做這種事」,現在有工作,正在努力存錢,等判決書下來,繳清易科罰金,若是該入獄就入獄,讓自己改過。而宋女開庭時則是向法官請求從輕量刑,因爲身體不好的她「已經很累了。」

臺北地院法官審酌母女檔明知自己無支付能力,爲滿足各自私慾,沒支付外送餐點,還用惡害言語恐嚇店家,還謊稱是被害人親友,藉此進入喜宴會場,造成他人受有財產上損失且心生恐懼,考量2 人犯後坦承犯行,但沒有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失,判王女拘役80日、宋婦拘役60日,以示警懲。

▼婚宴蟑螂曾自稱學姐,要求上臺抽捧花。(圖/翻攝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