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淫DJ闖女客帳篷「摸臀扯內褲」被1腳踹出來 下場曝光

▲楊姓婚禮DJ半夜闖入女賓客帳篷猥褻2女,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嫌判決有罪。(圖/記者楊永盛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一對新人相中苗栗縣造橋鄉一家露營區,2022年年尾時邀請親友參與浪漫婚禮,並聘請楊姓男子擔任婚禮儀式的音樂DJ。不料,楊男半夜闖入2名女賓客共宿的帳篷,接連觸摸她們的胸部和下體,慘遭女子踹出帳篷並報警。法官審理認定楊男觸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各判處1年6月、1年8月徒刑,但考量雙方和解,宣告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楊男在前年年底某日晚上,被一對新人聘請到造橋鄉某露營區,擔任婚禮活動的DJ,婚禮結束後的隔天凌晨2點許,竟闖入2名女賓客留宿的帳篷,趁她們熟睡之際,先躺臥到A女身旁,以手摟住她的腰部及觸摸背部,A女被突如其來狀況驚醒,趕緊將楊男推開。但楊男不顧A女明確拒絕,變本加厲以腳上下移動觸碰她的腳,再以手撫摸A女臀部,經A女再次推開後才停止。但因爲動作沒有太大,隔壁的B女仍未醒來。

詎料,楊男被A女推開後,竟沒有馬上離開,反而繼續留在帳篷裡面,接着又躺臥在另名B女身旁,同樣利用被害人熟睡用手環抱、觸摸她胸部,甚至拉下內褲觸摸她下體,B女因此驚醒將內褲拉回,並大聲斥責楊男離開,楊男似乎不肯離去,B女最後起腳將楊男踢出帳篷。2女受辱後,分別通知住旁邊帳篷的丈夫和男友並報警。

法官審理時,楊男辯稱,曾在2女的帳篷外問是否爲他的帳篷,他也不確定該帳篷是否是他的,也忘記A女及B女是否有回覆。

法官審酌楊男與2名被害女子素昧平生,雙方僅因婚禮活動齊聚一處,竟未經同意逕自侵入對方帳篷,嚴重侵害被害人居住和平及性自主決定權,觸犯「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但考量楊男已與2女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符合減輕要件,分別判刑1年6個月、1年8個月,應合併執行2年、宣告緩刑5年,並應完成8場次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