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擊金管會 街口:將向監委提案彈劾黃天牧

街口支付董事長鬍亦嘉(中)。(黃琮淵攝)

金管會宣佈,由於街口電子支付辦理資金貸與相關作業有缺失,未確實執行內控,依法開罰新臺幣180萬元,並停止街口支付董事長鬍亦嘉執行董事職務1年。街口電子支付發出聲明,強調對於金管會的處分絕不接受,並反嗆要提案彈劾黃天牧

街口表示,「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金管會明顯以極度濫權的手段對街口做不公平的對待,明顯是對人不對事,已喪失主管機關基本原則,違背臺灣法治精神,已不配再做爲權力無限的主管機關,街口將向監察委員對黃天牧提出彈劾,對於金管會對街口造成的任何損害,將立即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針對金管會稱街口電子支付母子公司借貸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街口聲明,街口於106年11月董事會已授權胡亦嘉可核決母子公司款項借貸,原因爲街口金融科技爲百分之百持有街口電子支付之母公司兩者間資金往來單純,未涉及其他人的權益,且所有借貸都早已還款,胡亦嘉是依照董事會決議及授權而就街口電子支付與母公司間之款項借貸進行核決,因此並無任何缺失,更無損任何人的權益。

街口也反問金管會,於108年2月,金管會金融檢查時,對於街口電子支付同樣母子公司借貸並未有任何糾正及懲處,爲何卻在兩年後做出如此嚴重的裁罰,此裁罰明顯荒謬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