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愛將許志堅太貪 監委通過彈劾案

▲前新北市市長許志堅(右)也曾在臺北政府服務過。(圖/臺北市政府網站資料照)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在任內收受建商賄賂及飲宴招待,遭監委高鳳仙尹祚芊以違反公服法提案彈劾,監察院審查會11日通過彈劾案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此外,監察院也訂於11日下午3時,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

曾任新北市副市長的許志堅,在任內主導多起都更案,卻因收受建商的名錶金條、甚至利用親屬頭領乾薪,收賄超過7百萬元,被臺北地方法院直接判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監委高鳳仙等人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提案彈劾通過,全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