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庭遭判刑 陸委會:香港壟罩在「警察國家」陰影下
香港前「香港衆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於2日遭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判刑13.5個月、7個月和10個月。對此,陸委會晚間發表聲明稱,香港社會現正壟罩在「警察國家」的陰影下,呼籲有關方面應落實保障港人的自由與權利,確實遵守其對國際社會及人民的承諾。
陸委會表示, 針對香港民主人士黃之鋒、周庭、林朗彥等人因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遭判刑事,我方深表關切及遺憾。
陸委會指出,人民享有政治權利與表意自由,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普世價值。有關方面非但未能善盡政府保障人民權利之責,反而不斷秋後算帳、清除異己,擠壓社會民主自由空間,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社會現正壟罩在「警察國家」的陰影下,並已陷入人人自危恐懼的寒蟬效應。
陸委會聲明中,並未明確指出「有關方面」是港府,還是中共北京政權,但聲明最後繼續呼籲,「有關方面」勿再恃強凌弱、打壓人民,否則終遭唾棄。
據港媒報導,黃之鋒在內的3人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涉觸犯「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罪,其中被判最重的黃之鋒,被檢方認爲是當日行動的「領導者」,曾站在高處發出指示,還帶領羣衆喊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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