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豪指中市電動車格98%被佔用 拿開交通錐就能停
市議員黃健豪質詢說,臺中市電動車設備妥善率僅30%,遭佔用率高達98%。(陳世宗攝)
臺中市議員黃健豪28日公佈一份臺灣特斯拉車主俱樂部,針對臺中市公有電動車格使用情形的內部問卷,指市府電動車的充電設備妥善率僅30%,且98%車主都有遇到充電車格遭佔用的情況。市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說,將要求停管處從後臺數據觀察使用情形,盤點各處充電柱現況,將會盡快處理。
黃健豪質詢指出,臺中市2014年通過低碳城市自治條例,鼓勵市民使用電動汽機車,也規定公有停車場應設有一定比例的電動車格和停車位,目前有153個停車格設充電柱,加上市府免收節能車輛停車費等政策,可見市府有心要推動相關政策;但從使用者實際體驗來看,政策似乎只做半套。
黃健豪表示,目前有相關法令,卻沒有實際執行,被佔用的情況比例非常高,只是用交通錐標示電動車停車格;要停車的人把交通錐移走就好,反正也沒有罰則。多數公有停車格的電動車停車格,甚至連交通錐都沒放。
葉昭甫說,目前充電柱可從後臺數據看出是否成功充電,他會要求會盤點停管處馬上盤點,該修的馬上修,儘快處理也會滾動檢討。
黃健豪強調,充電柱不是隻專屬特定廠牌,是各廠牌電動車通用規格,市府要鼓勵民衆開電動車,最基本的就是把這些充電柱的設備維護好,市民才能真正受惠。佔用電動車位的狀況,不管罰款、提高佔用車輛的停車費或其他方式,交通局應提出一個實際有效的管理方式,而不是任由電動車格被一直被佔用,低碳城市變成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