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吳乃仁欠款未還 臺糖:均依法律程序執行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昨天批評臺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判刑定讞卻欠款未還,究竟是臺糖怠惰,或臺北地方法院執行處放水。臺糖董事長吳明昌今天說,本來就有在查,有查到的,都有扣了,且臺糖去年12月9日依法向法院遞狀申請再予強制執行,都依法律程序執行。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114年度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經濟作業基金等預算,吳明昌於會前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黃國昌昨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疑吳乃仁賤賣臺糖土地造成國家虧損,判刑定讞卻至今欠款未還,但吳乃仁迄今仍開名車,平日出入高檔餐廳,「這樣的人沒有錢賠國家,是臺糖怠惰還是臺北地方法院執行處放水?」黃國昌隨後在社羣媒體爆料,指控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等多位檢察官出現在吳乃仁的餐會。

今天列席委員會的經濟部長郭智輝會前受訪時表示,他不知道也不清楚立委所說內容,是否可請黃國昌告訴他們相關內容是如何取得、在哪邊發生,經濟部會盡應該做的事,黃國昌指正的內容也會參考、落實。

媒體追問臺糖是否要追討欠款,郭智輝說,如果是法律上所規定的,公務人員當然就要執行。

吳明昌表示,臺糖都依程序追討,去年12月9日已依強制執行法第19條向法院遞狀申請再予強制執行,聲請調查吳乃仁等人4年的財產狀況,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郵政、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進行查詢,並依強制執行法第20條規定,要吳乃仁等4人據實報告財產狀況以利強制執行。

吳明昌說,臺糖都依法律程序執行,臺糖的法務及律師都依程序執行,臺糖本來就有在查,有查到的,都有扣了,吳乃仁部分,目前已查扣新臺幣700多萬元;目前再一次執行,現在還在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