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呼籲離岸風電第三階段暫緩 先解討缺失再開發
環團與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舉行記者會,呼籲經濟部能源局暫緩公告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申請作業。(林縉明攝)
經濟部能源局即將公佈離岸發電第三階段相關作業程序,臺灣媽祖魚保育聯盟、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等人今質疑,離岸發電前兩階段開發過程爭議至今未解,像是「鯨豚觀察員」制度、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規範,應先檢討前兩階段遇到的問題,再來推動下一階段,呼籲能源局暫緩公告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申請作業。
能源局預計年底前公佈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申請作業,不過,環保團體質疑,在未有具公信力生態基礎調查作爲前提,基於環境保育及生態永續,上週發函能源局要求暫緩公告相關申請作業規範。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指出,臺灣離岸風電發展迅速,風機從最初的4MW到近期的14MW,風機越長越大,廠商規劃廠址面積也越大,但檢視現行完工運轉的示範風場formosa1,未派足夠鯨豚觀察員,被環保署開罰150萬元,目前仍在公民訴訟階段,希望政府盤點問題提出改善措施。
陳椒華批評,第三階段離岸風電廠開發太草率,例如未按照環評指導原則、監測數據未公開等,如今沒看到政府單位執行管理把關,她主張先把前期開發遇到的問題先解決,準備好在進行下一階段風力發電推動。
臺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郭鴻儀指出,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雖經政策環評及相關可供參考的個案環評,並提出各種對生態環境的減輕預防措施,但缺乏相關實證研究調查佐證期效性,在個案開發中,民團亦發現政府對開發單位相關預防措施淪爲紙上談兵,未具體落實,例如水下噪音、海豚觀察員等,環團甚至兩次發現開發單位未履行鯨豚觀察員標準。
環團呼籲,能源局應儘速公佈離岸風力發電開發海域生態實證計劃有關生態調查監測方法及實證研究結果,在未訂定更嚴謹規範及守則前,暫緩公告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