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抓4次罰1200沒感覺 男子露天再燒廢棄物遭重罰83倍

高市環保局與地檢署、環保署稽查大隊保七警察等聯手埋伏查獲石姓男子鳥松山區棄置、燃燒營建融合廢棄物劣行。(高市環保局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環保局透過空拍機蒐證,逮獲石男惡劣焚燒建築廢棄物的惡行。(高市環保局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石姓男子是露天燃燒慣犯,4次遭環保局開罰1200元,17日又遭逮獲在鳥松區一處私人土地惡意棄置營建混合廢棄物還點火燃燒,惡臭讓附近居民暴怒。石男遭環保局逮獲後移送地檢署偵辦,這次他恐怕要面臨1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鳥松區棕櫚社區及鳥松國中一帶屢遭民衆檢舉陳情異味。環保局透過縮時攝影機、熱顯像空拍機及露天燃燒熱點巡查等多元科技手段進行稽查,除查獲4件次露天燃燒行爲外,於周邊山區內發現一處可疑燃燒來源,經架設縮時攝影機及CCTV進行錄影監視,掌握非法棄置時段後,環保局通報橋頭地檢署、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警察於17日清晨進行埋伏,一舉查獲石男非法棄置營建混合廢棄物。

據環保局調查,石男未領有廢棄物清除清運處理許可文件,卻擅自收受營建混合廢棄物,未經土地所有人同意,棄置於人煙稀少的山林內,該處杳無人跡且人車不易前往,入口設置畜牧場告示牌企圖掩人耳目,石男還刻意於夜間將廢棄物引燃。

環保局稽查科長黃家俊表示,石男過去有4次燃燒枯枝落葉裁罰1200元的紀錄,環保局17日清晨會同橋頭地檢署、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警察進行埋伏,一舉逮獲石男非法棄置並露天燃燒行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移送地檢署偵辦。另露天燃燒廢棄物部分,由於燃燒廢棄物因數量多、種類龐雜,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告發,最高可罰10萬元。

環保局長張瑞琿呼籲,業者收受廢棄物應取得合法清運處理許可文件,且不得任意進行露天燃燒或丟棄,環保局將持續透過多元科技手段進行污染稽查,讓各種違法行爲無所遁逃,民衆如發現環境污染情事,亦可主動撥打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