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廢棄物亂倒罰不怕 環保局與警大合作開發追蹤設備

臺中市議員陳文政質詢時表示,近年有不肖的小型拆除業者,收了處理費,卻隨意棄置廢棄物,牟取不法利益,就算開罰也不收斂。(張亦惠攝)

裝潢廢棄物因爲沒有申報機制,導致去向追蹤不易。市議員陳文政質詢時表示,近年有不肖的小型拆除業者,收了處理費,卻隨意棄置廢棄物,牟取不法利益,就算開罰也不收斂,更用「人頭」復活。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已向中央建議加重處罰,並與警大開發追蹤科技設備。

陳文政表示,裝潢修繕等事業廢棄物隨意傾倒問題日漸嚴重,不只在郊區田間,就連市區的人行道、私人土地甚至是民宅門口,都頻繁出現業者惡意棄置事業廢棄物。若業者沒被抓到,環保局基層人員就等於是他們的免費的員工;就算真的被抓到,因爲傾倒量不大、有毒物質少,法院最後都會輕判,惡性循環下,讓業者更加肆無忌憚。

陳文政批評,業者違反廢清法遭判刑的紀錄在網路上都能查到,且廢棄物清除業屬於需經過審覈的特許行業,卻能在前科累累的情況下,任意更換負責人,質疑市府變更登記審查機制不夠嚴謹,才讓業者如此囂張。

環保局長陳宏益說明,因裝潢修繕事業廢棄物沒有完整申報機制,目前查緝上確實有一定難度。近年也協同警察大學等單位協助開發手機訊號追蹤科技,也已向環保署建議加重罰則。

針對有環保清運業者疑似不斷更換人頭與地址,躲避刑責部份,陳宏益指出,針對廢棄物清運許可管制,將加強檢核申請人資料,同時也會與中央及市府經發局一起合作研究,並請環保警察一同列管嫌疑人,合作打擊犯罪。

環保局說明,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若未取得許可證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也規範經撤銷或廢止許可證者,5年內不得以相同或類似機構名稱及相同統一編號申請該業務許可;其負責人於5年內也不得重行申請爲清除、處理機構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