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學生藉肚痛翹課 女師要同學拿殺蟲劑「薰」他出來

▲一名國中老師懷疑學生故意裝肚子痛翹課,竟要其他學生拿殺蟲劑「薰」他出來。(圖/示意圖,翻攝自大陸網站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不少人在求學期間,都會有突然在課堂上鬧肚子痛的經驗,只好向老師要求去上廁所。但日前新北市一名國中音樂女老師,懷疑班上一名男同學故意裝肚子痛翹課,指派2名學生拿殺蟲劑到廁所把他「薰」出來,其中1人卻朝男學生臉上噴,造成他眼角膜上皮潰爛,憤而對老師和2名同學提告,其中女師被判4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2014年2月13日下午2時左右。當時一名國一的男學生「阿強」(化名),該節正好是音樂課,但他沒到音樂教室上課,曾姓女老師懷疑他是假藉肚子痛逃避上課,便拿了一罐殺蟲劑吳姓和林姓學生,要他們從廁所門縫或是從上而下往阿強待的那間廁所噴灑。

當2名學生抵達廁所時,阿強正好已經走出來,其中吳姓學生先按殺蟲劑,但碰巧按不出來,隨後林姓學生接手試按了幾次成功之後,再交給吳姓學生,吳再朝阿強臉部噴去。阿強事後眼睛痛到張不開,吳見狀還笑稱「任務達成」,事後阿強向家長反應此事,父母後氣得向曾女和2名同學提告。

曾女到案稱說自己並無惡意,懷疑阿強是藉肚子痛翹課,拿殺蟲劑噴只是想把他薰出來;她還稱說是2名學生太傻,竟然殺蟲劑朝阿強臉上噴,自己並沒有犯意。吳姓學生表示,自己只是完成老師交代的任務,林姓學生則說自己則是試噴而已,完成後就回到班上上課。

法院審理後認爲,吳姓同學當時僅13歲,對於老師指示的內容理解成「噴阿強」並無違背常理,送交少年法庭後裁定不付審理,由法定代理人嚴格管教;至於曾姓女老師,法院依成年人利用少年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她4月徒刑,但曾女不服判決,認爲引用內容都是對她不利的部分,將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