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飛行傘自治條例 拚年底上路
花蓮去年底發生飛行傘墜落死亡意外,縣內5家飛行傘業者均無營業許可,被勒令停業至今。(羅亦晽攝)
花蓮去年底發生民衆搭乘飛行傘墜落死亡意外,事後清查發現,縣內5家業者均無營業許可,除了勒令停業外,也依中央法規加速草擬自治條例,並且參考宜蘭、屏東2縣自治條例,明定最低3000元、最高10萬元的罰鍰金額,將送縣議會審議,力拚年底上路。
花蓮2019年曾發生飛行傘墜落摔死人事故,縣府教育處爲此着手草擬自治條例,後因中央大幅修定輔導辦法而暫緩,直到去年11月豐濱鄉發生墜傘事故震驚社會後,才重新開始擬定草案。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18日在縣議會工作報告指出,「花蓮縣無動力飛行運動自治條例」已草擬完成,共有27條,規範標準依體育署「無動力飛行運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嚴格明定起飛規範、距離、設施設備、專業人員要求等。
由於中央的管理辦法未規定罰則,教育處參考宜蘭、屏東2縣自治條例訂定罰鍰金額,最低3000元、最高10萬元,將送議會審議,如順利通過,年底前可公佈實施。
翁書敏也提及目前縣內5家業者申請營業許可進度,3家正進行審查作業、2家退回修正後未繼續申請,教育處會持續關心,瞭解業者遇到的困境並給予協助。
正在申請營業許可的鄭姓業者表示,今年初送件至今3、4個月雖然收到補件通知,並且很快將資料送去,不過許可證至今毫無下文,公司因此停擺近1年,造成不少損失,原本的教練們爲了生活只能兼差打零工,希望有關單位能儘速核發許可證,不要讓有心合法經營的業者苦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