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畜牧條例 引爆環團業者對立
花蓮在地畜牧業者不滿環團抹黑,昨下午前往花蓮縣議會遞交陳情書,希望府會能重視「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不要只顧及觀光產業。(羅亦晽攝)
花蓮縣花東縱谷環境保護大聯盟昨前往花蓮縣議會遞交陳情書,指出花蓮縣政府提「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爭議性太大,要求在尚未與居民取得共識前退回此案。(羅亦晽攝)
花蓮縣政府提「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送縣議會審議,點燃地方居民與業者之間的戰火,環團人士要求規定加嚴,畜牧業者卻認爲根本是在「滅農」,雙方都遞交陳情書予縣議會,盼能訂出最妥善的自治條例。
卜蜂自救會上週纔到縣議會遞交陳情書,提出3大訴求,花蓮縣花東縱谷環境保護大聯盟逾20位成員,昨上午也前往遞交陳情書,成員之一的牧師那麼好‧阿讓表示,業者若無做環境影響評估,直接取得就地合法,條例有跟沒有一樣,加上畜牧場距離部落僅300公尺,肯定惡臭滿天,痛批「都市的人是人,部落的人卻不是人」,希望在取得共識前,能退回草案。
光復鄉太巴塱部落青年Namoh則希望縣府能將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權納入自治條例,規定業者開發前須先知會族人。
在地畜牧業者則認爲環團人士不斷抹黑,上週末刊登廣告,預告14日起連續5天暫不出豬、雞,以示不滿後,昨下午也至縣議會遞交陳情書,怒喊「產業要永續、保障畜牧權益」。
「無緣無故被抹黑欺負,真的很令人憤怒」,花蓮養豬協會理事長陳志忠痛批,在地畜牧產業不斷改進,以最現代化方式降低環境污染,環團卻一再要求自治條例規定加嚴,青農根本無法回來創業,簡直是在滅農,希望府會能重視,不要只顧及觀光產業。
「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10日送縣議會審議已通過一讀,預計18日進入二、三讀程序,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昨接受雙方陳情書允諾,縣議會一定會秉持產業發展、觀光發展及就地生活三項原則,訂出最適合花蓮發展的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