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中勢村長1票之差落選 法官改判逆轉勝

資料照片

前年的新竹縣湖口中勢村長選舉,開票結果參選人李麟盛獲得980票,輸給對手葉美秀1票因而落選,李提起當選無效訴訟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計票錯誤李983票,葉女982票,判決葉女當選無效確定,李逆轉翻盤以1票之差贏得選舉。

63歲的李男指出,2018年11月24日開票所開票結果,他得票總計980票(第246號投開票所之449票、第247號投開票所之531票),但葉女得票981票(第246號投開票所之414票、第247號投開票所之567票),僅差1票,69歲的葉女遭公告當選。

李男說,法院勘驗選票的結果,於第247號投開票所之票袋內,他的得票應爲534票(增加3票),對方得票仍爲567票,用餘票應爲351張(減少3張),他得票數高於上訴人,因當選票數不實,且足認影響選舉結果,請求法官宣告葉女當選無效。

高院認爲,對第247號投開票所勘驗結果及爭議票的審認結果,並再加計無爭議第246號投開票所的各票數後,葉得票總計爲982票(即981+1=982票),低於李男983票(即980+3=983票),判決葉女當選無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