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母爲生第二胎..從16樓推下繼子 死者生母替兇手求情

繼母春花若2年內不再犯罪,可以從死刑改爲有期徒刑。(圖/翻攝自《政法頻道》,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湖南長沙市的肖春花嫁給湯雄後育有一女,再加上丈夫前妻所生的兒子家裡已經有2個孩子了,礙於政府規定,她不能懷第二胎,肖春花就把繼子叫上16樓頂樓,再狠心的把對方推下墜樓身亡。肖春花被法院判決死刑,緩期2年,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爲無期徒刑。

中國實施一胎化政策多年,直到2015才改爲二胎化,修改後仍發生倫常慘案。肖春花與湯雄2013年生下一女,享受天倫之樂不到兩年,丈夫與前妻所生的8歲兒子就搬來與她們同住,讓她想盡辦法要把繼子趕出家門

肖春花2015年11月經電話諮詢相關部門確認,不能將繼子過繼給湯雄的兄長,只能永遠待在她們家,讓肖春花覺得繼子會的存在會影響女兒生活,還會阻擋她生育第二胎的計劃,讓她開始產生殺害繼子的念頭

▲繼母在頂樓詳細說明事發經過。

肖春花先把繼子帶往16樓的頂樓走,剛好當時天台有別的鄰居,讓她無法下手殺害,她便叫繼子下午放學後再上來頂樓一趟。繼子放學後照肖春花的話來到天台,在對方的幫助下爬上圍牆上玩耍,結果腰部受到重重一擊,被繼母推下墜樓身亡。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肖春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湯雄的前妻楊豔經濟損失26944.5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2萬元),肖春花不服提出上訴。期間楊豔與肖父達成民事賠償協議,還請求法官對肖春花從輕處罰。湖南高院最終判決肖春花死緩2年,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爲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