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收編流浪狗變所犬 監工、抓蛇樣樣行
烏眉派出所的所犬「Happy」,駐守新建辦公廳舍工地。(烏眉派出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中和派出所已故所犬「哈登」,曾因警示眼鏡蛇夜間侵入派出所,被封爲「護所靈犬」。(中和派出所提供/巫靜婷苗栗傳真)
山腳派出所的所犬「黑寶」活潑好動,爲警敦親睦鄰。(巫靜婷攝)
狗是人類的好友,也是警察預防犯罪、案件偵查的好夥伴,苗栗縣通霄警分局鼓勵轄區偏遠派出所飼養犬隻,目前烏眉、中和、山腳、高湖等4所,收編流浪犬隻負責警所安全警戒,防止有心人士、野生動物及毒蛇侵入辦公室或員警宿舍,活潑可愛的「所犬」也能敦親睦鄰,拉近警民距離。
除了燈光、警鈴、監視器、保全嚇阻犯罪,內政部警政署也建議養狗,犬隻擁有高度敏銳性,吠叫可達到警示效果,增加犯罪阻力、提升犯罪風險。通霄警分局目前有4所偏遠派出所收編流浪犬爲「所犬」,除了看顧警所後門,捕蛇、驅趕野生動物,烏眉所的所犬還會監工。
烏眉派出所目前正在興建新辦公廳舍,所長李建國表示,派出所有2只所狗分別叫做「Happy」、「King」,是混種土狗,都養了3年,公犬Happy體型較大,外人光看就怕,因此派牠駐守工地,平常沒有把牠煉住,牠會到附近串門子,親和力高,很受鄰居喜愛。
李建國說,Happy性格活潑也很有戰鬥力,印象深刻是之前派出所同仁準備回寢室,Happy看到所前有1只重達1斤多的雨傘節爬出,狂吠不止上前攻擊,雨傘節一下就被牠咬死,幸虧牠的警示避免員警被蛇咬,Happy雖未經訓練成警犬,但牠敏銳性高,深信牠跟人一樣,彼此真心對待、互相幫忙。
中和派出所的所犬名叫「小黑」,所長羅錫欽表示,中和先前有3只所犬,其中1只叫做「哈登」曾示警眼鏡蛇闖入所內,被封爲「護所靈犬」,另1只大狗還會自己上下巡邏車非常聰明,2只所犬過世後,目前由年近1歲的小黑負責警所後門警戒,時而驅趕蛇類、果子狸和閒雜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