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交易禁轉售 違者最重罰100萬

立法院30日院會三讀通過攸關實價登錄2.0」的「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成交案件門牌地號要完整揭露,並溯及到已揭露的案件,也增訂紅單納管機制,禁止紅單轉售,各黨立委議場合影留念。(姚志平攝)

實價登錄2.0修正重點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共有五大重點,分別爲完整揭露門牌或地號、預售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禁止紅單轉售、增加主管機關查覈權,及屢不改正者加重處罰。其中,針對紅單轉售,新法上路後最高將重罰100萬。此外,由財政部提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也完成三讀,明訂未來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恢復計入最低稅負課稅,用以抑制大戶利用未上市櫃公司投機炒房。

內政部推動實價登錄2.0,提出的《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條文,昨三讀通過。修法重點主要在補強「實價登錄」。未來成交案件的門牌、地號均要完整揭露,修法前買賣的案件也將一併公開提供查詢。不實揭露限期未改正者的罰鍰,也提高爲30萬到1百萬元。

新制規定預售屋應於買賣後30日內進行申報,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兩次未改善者,處30萬到1百萬元罰鍰。至於最被外界詬病的紅單炒作,這次也透過修法,禁止預購紅單等書面契據轉售給第三人,違者可按戶處15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說,政府未找房地產業者公會先溝通,貿然修法,未來恐會造成很多糾紛。他直言,預售屋只有案名,沒有門牌號碼,難道是要依照棟別樓層區分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指出,此次修法有助資訊透明,但初期可能有不肖業者作價歪風,主管機關得思考在規定之外如何落實政策與民衆期待,這纔是考驗

另《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昨也三讀通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這次修法影響最大的就是家族企業投資公司的股東,這些個人股東必須盤點手上未上市櫃公司持股與股權狀況,善用基本所得稅額670萬元的免稅額分配買賣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