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保母連擊10拳爆頭!粉碎性骨折奪命 只因2歲男童不理會她呼喚
▲高雄一名徐姓保母於去年9月竟對托育的2歲男童施暴,導致男童斷送小生命,橋頭地院依法被判刑6年10月。(圖/記者洪正達翻攝)
高雄一名領有保母證照的徐姓保母於去年4月間認爲2歲多的羅姓男童不理會她呼喚,竟情緒失控,對他掌摑5下,再將他壓至她膝蓋上出拳猛搥頭頂約10次、頭部撞地,釀顱骨粉碎性骨折,隔天送醫不治。徐女審理辯稱,想懷孕而停憂鬱症藥,纔會情緒失控打小孩,甚至稱「很少打自己的小孩,也不會用這樣的方式打」,仍依傷害致死罪判6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領有保母證照的徐姓女子於2019年3月受羅姓女子委託,以每月25500元的報酬全天候照顧年僅2歲的幼子。4月23日當天,因羅童不聽使喚,便將他帶進浴室先連續掌摑臉頰5次,再將他壓在膝蓋上以右手重捶頭頂10次,導致羅童跌倒額頭着地,導致他嘴角流血、顱骨粉碎性骨折、顱腦損傷、寰枕關節脫位,但徐女只見嘴角流血並未送醫,導致他隔日清晨5點半死亡,徐女見羅童全身冰冷緊急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徐女審理時承認有動手打男童,但辯稱,因爲本身有服用抗憂鬱症藥物,因爲想要懷孕才停藥,真的沒想到會情緒失控打小孩;甚至表示「我會打自己的小孩,但是很少,也不會用這次這樣的的方式打,我會這樣打是因爲我太生氣了」。法官認爲,徐女本身育有3名子女,接受委託照顧羅童應該付出相同的耐心並理性控制情緒,但卻反而產生差別對待,加上她手段嚴重、第一時間甚至輕忽未將男童緊急送醫,纔會釀悲劇,故毫無可憫恕之處。
對此法官審酌徐女任職保母時已懷孕,以及2017年8月18日至2019年3月8日確實因憂鬱症有到診所就醫,再加上主觀上她應沒要置男童於死的犯意,僅出於傷害犯意,另外考量她符自首要件可減輕刑度,認罪有悔悟,也已經與羅童母親達成和解,但仍依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6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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