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與”“同”的用法(杜老師語文信箱)

杜老師:

我是文秘人員,在起草文稿時,常用到“和”“與”“同”,但時常拿不準這三個詞的具體用法。請您談談,謝謝!

河北讀者陳女士

陳女士:

先說“和”“與”二字。

“和”可做連詞,也可做介詞,但做連詞多些。“和”在口語、書面語中都常用到。“與”的書面語色彩較濃,故常用於書面,例如常用於書名、文章標題中,如“《教學與研究》”“《電流與磁場》”。“與”同樣可做連詞也可做介詞,也是做連詞較多。

用“和”“與”做連詞時,其前後成分處於同等地位,而用連詞“及”“以及”連接的前後成分,常有主次之分。

下面是“和”的用例:

(1)老師和同學都贊成這個做法。

(2)我們對這個問題還要進一步調查和了解。

(3)我很欣賞他的耐心和穩重。

(4)本質和現象、內容和形式、原因和結果、必然和偶然,是辯證法的幾對範疇。

(5)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都是直轄市。

“和”在(1)中連接的是名詞,在(2)中連接的是動詞,在(3)中連接的是形容詞。在(4)中先用“和”連接兩項,再用頓號將其分隔。(5)中“和”出現在並列項的最後兩項之間。

下面是“與”的用例:

(1)城市與鄉村都發生了巨大變化。

(2)這些成績反映了該團隊近十年來的思考與探索。

(3)要把握對與錯、是與非、義與利、得與失的界限。

(4)花園中有假山、長廊、花圃與池塘。

從這幾個例子可以看出,“與”做連詞表示並列關係時,用法跟“和”相同,但“與”書面語色彩明顯。還可以用“與”連接詞語及其否定形式來表示對立的兩項。例如:

(1)這件事對與不對,都要考慮清楚。

(2)考與不考,還是由他自己決定吧。

值得注意的是,有時“和”跟“與”同時出現在句中,表示多項並列。這時,宜先用“和”連接並列的兩項,再用“與”將其分隔。例如:

(1)對這一地區的降水量和降水分佈與風力和風向都要進行長期觀測。

(2)他們決定,大豆和高粱與土豆和紅薯,都將擴大種植面積。

由於“和”更習用常見,所以先用“和”把小的組合連接起來,然後用“與”分隔小的組合。這樣做,人們會一望而知,便於閱讀。這種說法裡的“與”也可以改用頓號,如“和”的用例中的(4)。

再說“同”的用法。

“同”除了做動詞、形容詞、副詞外,還可做介詞和連詞。不過,現在書面上比較常見的情況是,讓“同”做介詞,讓“和”等做連詞。例如:

(1)遇到問題時,多同羣衆商量。

(2)咱們這兒今年夏天的氣溫同去年比,好像更高了。

(3)老王和老李都同小張談了這個問題。

(4)同李處長充分交換意見後,我和老劉都同意處裡的方案。

另外,“跟”也常做介詞和連詞,但“跟”常用於口語,書面中較少。

《語言文字報》原主編杜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