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案一審宣判,家屬稱計劃繼續上訴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朱玥怡)當事人被關押近兩年後,合盛硅業(603260.SH)原總經理方紅承被控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日前一審宣判。

合盛硅業8月15日晚就訴訟進展披露顯示,公司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浙0482刑初222號《刑事判決書》,被告人方紅承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就該事項的影響,合盛硅業公告稱,本次判決爲一審判決,最終判決及後續執行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8月16日,方紅承家屬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我們計劃繼續上訴,具體應對將待下週律師與方紅承會面後確定。”

方紅承案發酵於去年11月。合盛硅業公告顯示,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檢察院以平檢刑訴〔2023〕208 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方紅承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於2023年5月31日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於2023年6月2日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召開了庭前會議,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