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法院嚴守未成年人“身邊緊要事”
□ 本報記者 馬豔
□ 本報見習記者 吳良藝
□ 本報通訊員 韋海峰
“同學們,大家好!我是來自天峨縣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馮喬穎,從這個學期開始,我就是你們的法治班主任,現在我們召開本學期的第一節法治班會課。”2024年春季學期伊始,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天峨縣連遷小學的同學們上了一堂特殊的班會課,班會的主持人是來自天峨縣法院的法官助理馮喬穎。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項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工作,引導未成年人增強法治意識需久久爲功。近年來,河池市兩級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基層社會管理創新,以“法治進校園”爲重要抓手,持續深入開展多維度、多形式的法治宣傳活動,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雙向奔赴 院校攜手守護成長
連遷小學位於天峨縣龍灘水電站庫區移民安置點,全校只有5名同學,均爲一二年級的學生。學生雖不多,但學校十分重視對學生的培養,除了日常的教育教學外,法治教育也是其中重要的學習內容。
“爲繼續深化法治班主任工作,今年天峨縣法院又選派了9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到縣裡的各中小學一對一擔任法治班主任。”據天峨縣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刑庭庭長郭仕偉介紹,自2021年該院開展“法治班主任”活動以來,共選派了31名法官、法官助理擔任法治班主任,在工作之餘定點聯繫不同的學校和班級,通過法治主題班會課的形式強化學生的法治教育。
河池兩級法院不斷探索法院、學校的合作方式,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司法服務保障。2021年以來,全市法院共選拔了203名政治素養好、審判業務精、熱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並具有豐富經驗的法官和法官助理擔任“法治副校長”“法治班主任”,共組織校園法治講座365次,召開法治班會課360次。
多彩宣傳 培育自主法治意識
2024年3月6日,環江縣人民法院的女法官們來到該縣洛陽鎮初級中學開展以“法潤心田 護航成長”爲主題的法治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環江法院法官從防止校園欺凌切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結合真實案例,運用通俗易懂的圖文講解方式,重點從什麼是校園欺凌、怎樣預防校園欺凌、遇到校園欺凌如何應對,以及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讓學生更深刻地瞭解法律知識,引導學生既要遵紀守法,又要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自我安全防範能力。
近年來,河池兩級法院主動圍繞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緊貼校園霸凌、網絡沉迷、禁毒防毒、校園侵權等學生們的“身邊事”“緊要事”,大力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在參與法治進校園的活動中,不管是法官還是法官助理,都應注意我們自身的定位,不當嚴厲的說教者,而是努力成爲學生們的啓蒙者、喚醒者、陪伴者,儘可能地引導他們用法治思維和方式去解決生活中的問題。”2021年,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彭堅受聘爲河池市第二高級中學的法治副校長,每年他均組織幹警到學校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圍繞青少年犯罪焦點熱點爲全市師生提供“定製化”法治宣傳講座。
鳳山法院運用“桂姐姐法律工作站”、南丹法院、天峨縣法院通過普法山歌的形式普及未成年人法律知識……在普法過程中,河池各地法院還因地制宜,於細微處着力,以靈活的、生動的宣傳教育,編織守護、引領青少年的“關愛網”,不斷增強青少年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延伸職能 助力校園安全建設
2023年3月,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年志願隊來到幫扶點南丹縣牙林村月裡小學,與校領導深入溝通學校發展情況,瞭解偏遠山區小學的校園安全情況、發展困境和法治需求,並結合學校特色提出相關建議。
學校作爲育人場所,校園安全直接關係到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也關係到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社會形象。近年來,河池兩級法院積極延伸審判職能,通過調研走訪、發出司法建議書等形式,助力夯實校園安全根基。據統計,2021年以來,全市法院共組織到全市各中小學調研座談131次,發出司法建議41條。
此外,爲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河池中院還牽頭各縣(區)法院在轄區有條件的初、高級中學建設校園法庭、法治文化展廳、法治廣場等法治宣傳陣地。目前,全市共設立有“校園法庭”8個,法治教育基地11個。
“現在開庭……”伴隨着一聲剛勁有力的法槌敲擊聲,審判長韋雲龍宣佈庭審開始。
2023年6月8日,東蘭縣人民法院到東蘭縣國清中學校園法庭公開審理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庭審現場便設在該校的校園法庭內。得益於校園法庭的設立,同學們不出校門便可“零距離”旁聽庭審,參與一節別開生面的“法治課”。
“在助力校園安全方面,我們還積極以‘家庭安全’延伸保障‘校園安全’。”河池中院民一庭庭長祝賀介紹,全市兩級法院大力推動家事少審改革工作,重視家庭教育對青少年成長的重要性。自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共聯合學校、團委等部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339次,發放家庭教育指導令665份,建立了未成年人與家庭矛盾糾紛解決的疏通機制,減少糾紛化解矛盾,以家庭和諧促進校園安全。(馬豔 吳良藝 韋海峰)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