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薪苦! 主計總處:30歲以下平均年收入36.4萬元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主計總處公佈最新家戶所得調查,2013年家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爲6.08倍,爲金融海嘯來連續4年下滑,除了2007年爲5.98倍外,2000年以來家戶所得差距倍數已常年維持6倍以上,若就年齡層來看,未滿30歲者平均年收入36.4萬元,低於法定退休年齡65歲以上者的39.4萬元。

根據統計,2013年每人平均收入爲51.6萬元,其中,男性爲57.5萬元,女性爲43.5萬元,若就年齡層來看,收入與年齡大致呈現同步遞增,以45-54歲平均的61.6萬元最高,未滿30歲者平均年收入36.4萬元最低,低於法定退休年齡65歲以上者的39.4萬元。

婆婆玉蘭花這樣的人在臺灣有很多。(圖/六肆零提供)

此外,2013年家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94.2萬元,較101年增加2.0%,每人平均爲29.4萬元,增加2.7%;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爲82.3萬元,較101年增加1.8%,每人中位數爲25.0萬元,增加3.0%。

將家戶可支配所得以5分位法來看,102年最高20%家庭爲188.3萬元,較101年增加2.0%,最低20%家庭每戶30.9萬元,增加2.7%,差距6.08倍,已連續4年下降,較101年的6.13倍減少0.05倍,吉尼係數0.336,略低於101年0.338。

主計長石素梅表示,2013年家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6.08倍,連續4年下滑,若以「人」來看,102年爲4.08倍,爲2000年來最低,與稅制政府移轉收支有關,爲正面的發展,還要大家一起努力縮小所得差距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