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 大城鄉長鄉代主席索賄收押
大城鄉鄉代會主席向廠商索賄,民進黨籍鄉長蔡鴻喜(持麥克風者)也涉入。(翻攝大城鄉公所網站/吳建輝彰化傳真)
大城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利用職權及黑道份子向電纜管路施工業者索賄,8月遭羈押禁見,當時聲稱對主席涉案一事不清楚的民進黨籍大城鄉長蔡鴻喜,也被查出涉以核發路權爲由向廠商索賄350萬元,遭彰化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鄉長、鄉代會主席同時被押,創下彰化地方自治史罕見紀錄。
彰檢表示,蔡鴻喜利用公所掌握覈准道路挖掘許可路權機會,從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透過白手套李男、黃女三度向施作電纜管路的黃姓工程公司負責人索賄,分別取得50萬、120萬及180萬元,共計350萬元賄款。
檢方指出,先前三度搜索已將黃女、李男兩名白手套及黃姓業者3人傳拘提到案並聲押禁見獲准,8日循線追查並發動第4次搜索,將蔡鴻喜及公所課長、承辦員等8人傳喚到案,檢方另借提在押的黃、李兩名白手套及黃姓業者3人。
檢察官復訊後,認爲蔡鴻喜利用職權向電纜管路施工業者索賄,手法與王宏銘如出一轍,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等罪,且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9日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彰院昨日傍晚5時30分許裁準羈押禁見;以證人身分到案的公所課長、承辦及協助資金兌現的廠商等7人,經檢方復訊後均請回。
上月大城鄉主席王宏銘因向廠商索賄遭到檢方聲押禁見獲准,蔡鴻喜曾表示並不知情,還肯定主席平時做事認真,如今卻也因向轄內施作太陽能輸電管排及電纜管路工程公司索賄而遭押,地方人士認爲王、蔡兩人索賄案應有關連。彰化地檢署襄閱檢察官葉建成表示,目前查獲的部分是鄉長個人涉案,是否與主席涉入同案,正全力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