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扮「屋主」便宜賣屋賺200萬 被害人搶下訂
詐騙無所不在!常見詐騙案件出現於各網路交易平臺,租賣屋的網站,也可能成爲詐騙犯罪平臺,臺南市警一分局偵破假賣屋真詐財犯罪集團,查獲嫌犯涉嫌先租用房屋,再僞稱屋主,以需錢孔急之姿,開出遠低於市價行情之金額,詐騙誤信爲搶到便宜的被害人訂金,獲得至少近2百萬元不法利益。
警方指出,今年9月12日市警一分局轄區發生罕見之詐欺案,有購屋需求民衆瀏覽租屋網站時,發現臺南市東區精華地段,有遠低於市價之房屋刊登販賣,即撥打該網頁上所留之電話聯繫,因爲看屋者衆多,被害人幾乎是「搶着下訂」抱錢給假屋主,遭詐騙現金新臺幣135萬元,警方於現場採集相關跡證調閱影像時,仍陸續有多位民衆上門聲稱要找屋主下訂,經警方解釋後才知受騙,其中一對年輕夫妻當日已被騙走50萬元,因聯繫不到「屋主」而前來,被害人焦急無助的臉龐,更堅定了警方鍥而不捨追下去的決心。
經深入調查,該詐欺犯罪集團之犯案手法,系先向屋主(不知情之第三者)承租套房後,再於知名售(租)屋網站上,刊登賣屋之訊息,並以遠低於市價之價格吸引買家,誘使許多買家爭相聯繫,再由集團成員,以急需用錢等理由誆騙買家,需以現金支付買房之訂金,因該售屋訊息之開價遠低於市價,諸多買家以爲撿到便宜,深怕遭他人搶先完成交易,即聽信於集團成員,紛紛提領鉅額現金前往指定之地點,再由集團成員扮成屋主出面交易。
警方歷經月餘之偵查蒐證,並沿路調閱上百支監視器,分析比對售屋網站留下的相關資料,終鎖定林姓犯嫌等3人涉有重嫌,先於9月14日持拘票及搜索票在高雄市苓雅區將林姓嫌犯拘提到案,並查扣犯案用之行動電話等證物,林嫌面對警方出示證據堅不吐實,翌日即爲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犯嫌爲取信被害人要售屋,前往地政單位申請地籍資料。(圖/記者林悅翻攝)
10月19日專案小組再持拘票及搜索票,於高雄市三民區、鼓山區等處拘提謝姓、盧姓2名共犯到案,並查扣犯案用之行動電話、電腦主機等鐵證,2人到案後均仍避重就輕,檢察官訊後對謝、盧2人聲請羈押獲准。
一分局於7日再將涉案主嫌劉姓男子拘提到案,經查劉、盧2嫌在104年、105均曾以相同手法涉案,今年在高雄地區行騙得款近2百萬元,犯案計劃及贓款流向均推給已故友人,而後爲高雄市苓雅分局、三民一分局查獲,犯嫌於交保期間不思悔改,又以更進階的手法,躲避警方蒐證查緝持續犯案,使無辜民衆蒙受財產上重大損失,惡性重大。
警方呼籲,民衆上網看屋買屋,仍建議透過有信譽之不動產業者較有保障,若希望省下仲介費用,可以從左鄰右舍探詢屋主身分、請屋主出示水電費單或有線電視帳單,藉以確認對方身分以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