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籍夫婦違規趴趴走遭重罰30萬 離境前攔下身上只1400元
1對來臺旅遊的韓籍夫妻,因違反檢疫隔離措施遭重罰30萬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發現2人行蹤不明,立即對2人限制出境,2人於2日在桃園機場出境前被移民署攔下,由於2人身無分文,當場執行身上現金1000元,並通知韓國駐臺機構安置2人,聯繫韓國親友籌出30萬元罰鍰後,即可出境返韓。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本案繼泰籍人士趴趴走遭移送強制執行案後,第2起遭強制執行的外國人案,但本案是首件外國人被強制執行遭限制出境的案例。
行政執行署指出,韓籍夫婦是今年2月25日自高雄小港機場入境觀光旅遊,因違反飯店內檢疫隔離措施,被高雄市衛生局各裁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4月1日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因2人早已離開飯店,行蹤不明,高雄分署移送執行當天即依法限制2人出境,並分別囑託國際機場所在的臺北、桃園分署隨時待命。
4月2日2人準備自桃園機場出境,已由移民署攔阻,立即聯繫桃園分署派人至桃園機場,2人表示來臺旅遊,因溝通上認知錯誤而遭裁罰,入境時攜帶現金5萬元,已花費殆盡,無信用卡,執行官檢視隨身物品僅有現金新臺幣1400元、韓元6元及來臺採購之名產一袋與隨身衣物,當場執行新臺幣1000元,其餘酌留給2人生活費。
執行官告知2人繳清罰鍰後,即可解除境管返國,高雄分署因2人已無資力,協調駐臺北韓國代表部派員協助安置。臺北分署今天派員勸諭義務人儘速繳清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