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3少殺人埋屍…輿論籲「償命」 法界:判死不可能

河北國中生小光(化名)遭3名同學殺害,並棄屍於廢棄菜園棚架內;圖爲小光10日下午赴約途中在監視器裡的最後身影。(取材自微博)

遭三名同學以「鐵鍬打爛臉」殺害埋屍的河北省邯鄲市13歲王姓初中生命案,有更多細節曝光,其中一名兇嫌是被害人的同桌,此前被害人曾被多次鎖進學校的勞動小屋凌虐。目前三名兇嫌已被刑拘。由於三名未成年兇嫌手段殘忍,輿論籲「殺人償命」。法界人士則稱三名兇嫌不可能被判死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前提是最高檢核準追訴,否則就只能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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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報導,該案犯罪手法極其殘忍,犯罪嫌疑人對受害者造成多處致命傷後,埋屍於家附近幾百米處,並在當天將受害者手機裡的餘額全部轉出。此後,他們繼續正常上課,在警方來訪時誤導警方,其主犯在證據確鑿時甚至仍矢口否認。

被害人王姓學生在家人印象裡是一個「穩當、老實」的男孩,還曾發視頻幫家裡賣蘋果。嫌疑人張姓學生家就在離埋屍大棚約100米遠的地方。有村民在案發後見到了從外地趕回來的張姓學生父母,張姓學生親戚說:「平時這孩子也很穩當,沒想到他能有這麼大膽。」

據悉,警方在附近村沼氣池撈出受害者手機。

嫌疑人心思縝密的行爲與幼小的年齡形成了強烈反差,在網上引起了希望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懲處力度的呼聲。

三名犯罪嫌疑人也都是留守兒童,父母均在外務工,他們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三嫌均已滿12週歲、未滿14週歲;王姓同學的姑姑說,王姓同學的媽媽和奶奶因悲痛過度已經住院了,三名嫌疑人均是王姓同學的同學,13歲,其中一名還是王姓同學的同桌。

被害人的家屬希望嚴懲兇手,央廣網報導,「判處死刑是不可能的」,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吳少博律師說,刑法明文規定不滿18週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人不得適用死刑。

據新京報報導,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蘇明月表示,該案能否經過最高檢核準追訴,是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負刑事責任的關鍵。如果最高檢核準,這可能是第一起最高檢核準追究未滿14週歲被告人刑事責任案件。

殺害13歲男孩的嫌疑人。(取材自每日經濟新聞)

被害人曾發視頻幫家裡賣蘋果。(取材自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