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政府有責任改變警察的弱勢(耿繼文)

總統蔡英文。(圖/取自蔡英文臉書)

臺南市第二分局員警曹瑞傑、凃明誠不幸英勇殉職,我們萬般不捨青壯年的警察就這樣離開人世,9月5日公祭後,留下的是警察的辛酸無奈,曹、凃兩家人的哀傷悲慟。

此件不幸,我聽到爲何不大膽用槍的言論,也聽到教育訓練不夠的說法,這些說法都是老生常談事後補槍,對第一線執法的警察而言,沒什麼助益,原因是臺灣的警察先天弱勢,弱勢的原因如下:

一、警察的執法概念:從警大、警專唸書開始,一向都是強調,面對歹徒發生緊急狀況時,需事先對空鳴槍,警告不聽後,才得以使用警械(槍),使用警械還需注意是否合乎比例原則,且不能逾越必要程度。因此員警需在短短的一兩秒內,瞬間決定是否用槍;如果大膽用槍的後果是歹徒傷亡或無辜民衆傷亡,員警則準備挨告,檢察官則問筆錄,調查執法員警有無不當使用警械⋯⋯等。因此員警在執行逮捕強制作爲時,常戰戰兢兢,深怕使用警械不當判刑(例子很多)而成爲另類義警(薪俸扣除生活所需,賸下的薪資幾乎要賠償至退休),以致員警不敢輕易用槍,此一弱勢需由修法改變。

二、加害兇手是民衆不是敵人:被取締之民衆,有無敵意或加害之意,警察無從知起,秒間電光石火的突發狀況,讓員警執法措手不及;路檢酒測衝撞逃逸事件,屢見不鮮,員警傷亡始終存在;逮捕現行犯,更是充滿變數,每逢員警遇害傷或亡,永遠是事後檢討,這麼多年來,檢討不知凡幾,但似乎沒用,憾事依然發生。只有身處第一線的人才知道危急是什麼,坐在辦公室未身歷其境的人怎有權去決定用槍時機?此狀況應參照新加坡、美國警察的執勤方式修法,讓員警無後顧之憂,可事先做預防作爲。

三、對於警察的執法,政府向來懦於支持:警察擔負治安重任,每天面臨的狀況不一,什麼時候會有突發狀況,沒人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警察等於自負成敗安危,非常艱辛,也不公道。平心而論,政府對警察的執法,事前給予強力支持的記憶裡,只有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時代有過,當時的警察在政府強力後盾之下,十大槍擊要犯、侵入住宅強案⋯⋯,一一被捕快速判刑,關的送監獄,管訓的送綠島,死刑的執行槍決,社會幫派宵小瞬間痿縮,歹徒看到執法警察,不敢造次,社會秩序大治。可惜以後的政府,不再明確做警察後盾,歹徒氣焰再見囂張,倒黴的是善良的老百姓,苦的是我們警察。如果今天台南凃、曹員警取締竊車犯嫌林信吾案,死的是犯嫌林信吾,在員警沒有錯的情況下,依過往的實例來看,政府事後給警察的支持有限,因此政府當改變作爲,強勢政策宣導,做警察打擊犯罪的後盾。

四、對警察偏見的言論:坦白說,支持警察執法的人遠大於不支持者,但這些人或學者,卻不敢得罪人,以致噤聲不語不文,反之,少數對警察有偏見的文章,卻從未少過,最簡單常見的就是「警察偷拍」,卻從未見政府義正詞言的撥亂反正,警察在這種言論氛圍中,執法被迫心虛半截。去過美國的人知道,美國的警察取締交通違規,常在樹欉或轉角處突然出現,可從未有美國人提出意見;去過新加坡的人更是知道,新加坡很少見到制服警察,但便衣警察卻常在身邊取締,也沒有新加坡人表示「偷取締」。因此,政府在適當時機,該爲警察講話時,就不要吝於作爲。

警察弱勢長期存在,宵小歹徒漸漸不怕警察?此情形不改,警察因公傷亡或殉職還是會繼續發生。臺灣治安良好,世界有名,全是警察不眠不休,付出健康、生命換來的,但警察有這麼多的弱勢,直到退休依然存在,最近網傳的一句話「在職被歹徒砍,退休被政府砍」就非常傳神。

政府有責任改變警察的弱勢,員警殉職,政府舉辦公祭的意義在於表象,實質意義不大,公祭完後,不多久就雲淡風清,正是「今天公祭,明天忘記」,警察面臨的危險依然存在。

因此政府應該重新思考修改「警械使用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危勞警察退休後的合理對待,讓在職的警察無後顧之憂,不畏危險,勇於執法,讓曾經辛勞危險的退休的警察,光榮受國家法定照顧,如此公祭曹、凃二位殉職警察纔有意義。(作者爲前警政署督察室主任、現退警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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