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朕難容:言論自由竟長成統治者要的樣子(毛嘉慶)

《數位中介服務法》遭質疑箝制言論自由,引發社會各界反彈。(本報資料照片)

言論自由究竟長什麼形狀?古今中外,這始終是虛無飄渺甚至莫衷一是的大哉問。有人以訛傳訛,有人瞎子摸象,但不想活在恐懼、匱乏的基本人權保障,讓我們描繪出言論自由的原始模型,至少得保障一個人不至於「多言賈禍」。

封建時期的偶語棄市,曾幾何時竟被執政的民進黨當成「複製、貼上」模仿對象,而且隨着科技日新月異,他們瞄準網路空間、通訊軟體意圖進行管控。如果這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照着主政者的意志三讀過關,現代人生活的思考方式及廣泛運用領域,將無所不包的都被老大哥牢牢監控。

民進黨從黨外走到執政,當初信誓旦旦地維護新聞自由、捍衛言論自由,早已從口號變成諷刺,留在人心中的印象也早就從同情走到羣情激憤。文字獄的社會控制,在蔡英文上臺後今猶勝昔。君不見,社維法、國安五法、防疫特別條例等,在在都箝制人民言論自由,小從數千元罰單大至千萬元裁罰,都是行政單位自由心證的控制範圍,甚至在2020年還不顧社會撻伐硬是關掉中天新聞臺。

然而,在關中天的當下,還有許多人不明就裡的站在執政角度說風涼話,現在政治黑手卻堂而皇之走進網路社羣媒體、各聊天室與你同在,誰還笑得出來?

「數位中介服務法」堪稱是當代文字獄恐怖總合的霸王惡法,「今天你選擇默不作聲,明天你沒得出聲」。

「數位中介服務法」管制範圍第一部分爲「網路平臺」的言論,不僅僅是「雲端儲存空間」的言論,更是深入到「網路通訊」的基礎建設中,舉凡通訊服務、網路購物、線上遊戲、雲端空間與論壇等所有網路平臺。現代人生活運用所需的Google、微軟、LINE、Facebook、一路到PTT、網路遊戲聊天室,都是管制對象,還有千萬元鉅額罰則。

此外,依據該草案第3條所稱「不當言論」非由法院判定,而是行政院轄下的各部會皆有定義「不當言論」的權力,進而要求提供網路服務的廠商限制或刪除使用者「不當言論」。再依據該法第5條,不當言論定義,除了人性、國安、犯罪偵查、歧視、兒少、公健、消保外,還包括「國家安全或國防等公共安全維持」。直白地說,誅心之罪。誰會喪心病狂的想提出此等惡法?還有人敢對當今執政黨有任何「民主、進步」的期待或幻想?

筆者在學時,正是民進黨今日樹立爲言論自由標竿的鄭南榕過世前後,但當今蔡蘇當局的言論管控,已被諷爲「朕難容」。「好人不出聲,壞人就囂張」,面對各界排山倒海的反對聲浪,蔡總統受訪時不表態、蘇揆雲淡風清的說延後實施,只是再度暴露執政傲慢心態下威權復辟伺機而動,稍有不慎,言論自由還是有可能變成「消波塊」。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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