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平均暴漲三成的地價稅更有利土地炒作
▲六都地價稅漲3成,北市每戶多繳1300元。(圖/記者季相儒攝)
文/郭正亮
地價稅從11月1日起開徵,全國平均漲幅超過三成以上,是22年以來最大漲幅。財政部預估開徵戶數高達800萬戶,去年稅收711億,今年可望增加270億,全國每戶平均增加3,135元。六都民衆最近幾天陸續收到稅單,民怨宛如山洪暴發,一發不可收拾。
不管是馬政府或蔡政府,都認爲不動產實價登錄從2012年上路之後,與市價偏離很遠的公告地價和土地現值,早晚也要跟進調整。去年內政部就督促各縣市調升公告現值,要求「在2016年從市價八成調升到九成」。至於地價調幅,內政部也希望「最少也要有2014-16年公告土地現值的累積漲幅」。
▲105 年地六都價稅額及調幅。(圖/郭正亮提供)
臺中立委張廖萬堅即表示,這次地價調漲最高的前兩名都在他的選區,西屯區漲幅101%,南屯區漲幅87%,他接到的抱怨個案,就有人從7722元漲到6萬1115元,有人從1萬漲到8萬,有人從6萬漲到11.5萬,有人從20萬飆到80萬,甚至還有人從13萬狂飆到115萬!即使不算重劃區,只算公寓大樓土地持分較少的自用住宅,地價稅也大多漲一倍。
問題是,地價稅是持有稅,很多地主並未進行交易,自然也沒有交易所得,卻因爲土地重劃或財團炒作,導致所有地主都必須承擔地價飆漲的後果,但並非所有地主都是高所得,所得較低的地主很可能根本無法負擔高漲的地價稅,逼人不得不脫手賣地。
最常見的是,有些地主早在重劃之前就持有土地,但所得並不高,如今卻因爲地價稅飆漲,地主付不起地價稅,不得不變賣脫手。
▲11月北市地價稅漲!自用多千元、非自用多5千。
另一種常見類型,是父母買六都房屋給子女,但子女所得不高,負擔不起高漲的地價稅,尤其在臺北市,地價稅動輒超過2萬以上,很可能導致子女陷入生活困境,不得不賣房求解脫。
這不禁讓人質疑,調漲地價稅的政策目的爲何?畢竟,即使只是單純地主,並未進行炒作獲利,也將因爲持有土地而必須每年繳交高額地價稅,這豈不是在變相鼓勵大家不要長期持有土地?豈不是在變相鼓勵所有地主最好搞點炒作,以便沖銷每年的高額地價稅成本?
更嚴重的是,高額地價稅更可能逼迫收入較少的地主不得不變賣土地,導致更多土地集中到口袋更深的炒家或財團手中。這種對弱勢持有者不利、對強勢炒作者更有利的高額地價稅政策,恐怕也未必符合「土地正義」原則。
追根究底,不管是內政部或六都政府,都只是簡單一刀切,並未深入區別各種形態迥異的地主類型。表面上看來,調漲地價稅讓公告地價接近實價登錄,似乎相當合理,但如果不針對「單純地主」和「炒作地主」做出區分,高額地價稅政策,反而更可能逼迫弱勢地主賣地求現,更有利於炒作集團收購土地,反將導致更嚴重的土地集中,以及更壯大的炒地集團。
●作者:郭正亮,立法委員及專欄作家。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