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新政當庭被說是小三 告珠寶商妨害名譽不起訴
▲郭新政不滿開庭時被說小三,告珠寶商妨害名譽,檢方不起訴。(圖/資料照/翻攝自臉書)
臺灣高等法院日前審理沈記玉飾小開沈昊諺詐欺案時,已故臺北市議員李新的前女友郭新政出庭,不滿當庭被珠寶商嚴嘉惠說是「小三」,干擾她的答辯陳述,向臺北地檢署提起提告妨害名譽告訴。北檢偵結,認爲嚴女的言論確實已有媒體報導,開庭時嚴女立即被法官制止,且當庭向郭欣政道歉,因此並無妨害名譽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高等法院10月初開庭,郭新政出庭答辯,陳述到一半時,嚴嘉惠脫口說出「郭新政當人小三」。郭女認爲,嚴女干擾她的答辯,還在公開的法庭裡說她是小三,而她認識李新時,李新早已離婚,也與她無關,她並非小三,認爲嚴女已涉犯公然侮辱,到北檢提起告訴。
檢方傳喚嚴女到案說明,嚴女強調,她的指稱是根據媒體報導,先前有媒體報導李新爲新歡拋棄舊愛,是依報導說出事實,並沒有誹謗的故意。
郭女則不滿,嚴女惡意顛倒時間序,且李新生前曾對嚴女提出妨害名譽告訴。高院開庭時,她被氣到無法完整陳述,委任律師也幫她請審判長制止不當發言,明顯爲干擾答辯。
高院審理的案件爲沈家民的沈昊諺於2013年,向嚴女謊稱有客戶想買珠寶鑽飾,他可以代購、代銷,因此嚴女先後交付30件各約1克拉至9克拉,市價超過2億元的珠寶,但沈男幾乎將珠寶全部典當,花用殆盡。
而郭新政在事件爆發前,出資贖回其中10件珠寶,並與沈男約定,若沈男未能於2個月內分批付清郭女出的本金、利息,10件珠寶全歸郭女所有。法院判沈男友有罪外,認爲郭女與當鋪業者共同僞造不實典當,依僞造文書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