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再延6年 內政部:遺憾但尊重,子法均審查完
立法院今三讀國土計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記者林澔一/攝影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劃法,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內政部表示,深表遺憾但尊重,至今全國已有20個縣市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而國土計劃法23項子法已發佈16項,其餘7項子法均已審查完成,將配合本次母法修正,重新檢視調整內容後,明年依程序發佈。
內政部表示,回顧國土計劃法自2015年立法以來,原本以確保國土安全、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爲目標,然而卻遭受外界以農地使用與農業發展、原住民族土地,以及個案變更等許多錯誤資訊宣傳,造成民衆疑慮。
內政部指出,尤其過去半年來,因國土計劃上路在即,地方政府涌入大量民間申請土地變更案件,統計今年1至10月各縣市受理申請案件共1206件,申請案件數前三名爲桃園市250件、臺中市127件、彰化縣117件;其中9、10兩個月申請案件暴增約367件、約30%,相較於前8個月,平均每月申請案件增加約1.8倍,「這些變更案因地方未經充分討論卻匆促送件,也加劇了國土資源的錯置。」
內政部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上任後積極率領次長、國土管理署同仁,就國土計劃議題與各地方政府溝通,也與民衆直接對話討論、破除錯誤謠言,希望國土計劃法可以準時上路,截至今天爲止,全國已有20個縣市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
針對子法部分,內政部表示,國土計劃法23項子法已發佈16項,其餘7項子法均已審查完成,所有子法將配合本次母法修正,重新檢視調整內容後,明年依程序發佈辦理。
內政部呼籲,目前仍未送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的桃園市、南投縣能儘速報部,國土計劃是將國家整體空間妥善配置管理的根本大法,內政部未來仍會全力促使土地資源能被有效利用、合理發展,以真正保障民衆權益及追求國家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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