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央委員反彈募款責任額 黨中央緊急溝通發五點聲明
國民黨催繳去年職務捐,附上印有「中國國民黨政治獻金專戶」的匯款單,表示錢進到此專戶纔算數。(黃福其攝)
國民黨最近催繳109年「黨公職募款責任額(職務捐)」,要求中常委、中央委員須把錢繳進「國民黨政治獻金專戶」才計入,繳給其他單位或地方黨部都不算數,不少中常委及中央委員認爲一頭牛剝數層皮,由28位代表聯名,提案送今天中常會「建請黨中央召開臨時中央委員會,討論中常委中央委員黨職金認定之合理性」,揚言若無合理迴應,下週將聚集中常會外自行召開臨時中全會,向黨主席江啓臣拍桌,甚至翻桌。
此事經本報獨家報導,國民黨中央上午緊急溝通,今天中午發表聲明,表示尊重常委的提案還有中央委員的意見,並提出五點說明如下:
一、黨公職募款責任額並非江主席創立的制度,且於105年11月洪秀柱主席時代,爲因應黨產條例通過黨產被凍結之情勢即已創立,已經行之有年,更是黨內決策機關通過的具體規範。本辦法系經109年11 月25日第二十屆第146次中常會會議修正通過,落實制度是中常會交付給主席還有黨務同仁的工作,如果認爲制度有問題,應該就制度進行討論,而不是淪爲人身攻擊。
二、110年以後調高之黨員黨費、新增之黨代表分攤金還有地方公職的分攤金都是交由地方黨部運用,其目的在健全地方黨部之財源。至於中央委員的募款責任額交由中央運用,才能確保中央、地方黨部的財務穩健。
三、黨務運作困難,除了人事預算之外,執行萊豬公投,面對各項罷免、補選案,包含主席、秘書長都主動對外募款、借貸,絕對沒有不願意募款、借貸的問題。
四、媒體報導江啓臣主席的募款責任額部分,國民黨表示,江啓臣主席達成額度已經超出現有制度對於黨主席年度募款1,000萬元的要求,甚且中央部分之黨公職人員募款責任額達成率已高達84.5%,遠高於財務改革方案之70%,可見此一制度大多數人仍然支持;惟對於有人刻意造謠抹黑,不利於黨內團結,令人失望。
五、本黨109年可用之財源統計約4.38億元,其中政黨補助款2.36億元及總統競選經費補助款1.66億元,共約4.02億元,惟償還106年至 108 年借款共2.73億元,僅餘1.65億元,本黨一年之財務需求約3億元,初估缺口1.35億元。加計去年爲辦理高雄市長補選、遊行、陳抗、公投推動,等活動所需經費,全年財務缺口超過1.6億。幸賴主席、秘書長等人募款及各級公職人員募款,並由主席、秘書長等另對外借款8000萬元,以爲因應,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