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款責任額內訌未解 藍中央委員盼勿淪「排除異己」工具

國民黨中央。(趙婉淳攝)

國民黨部分中央委員年初不滿黨中央催繳109年度募款額,要繳給黨中央纔算數,一度委請中常委謝坤宏在常會發難,後黨中央出面協調,定調「從寬認定」。據悉,部分中央委員認爲至今毫無進展,擔憂因黨職分攤金認定問題,致不在黨主席提名「安全名單」之中,要求黨中央儘速安排從寬認定的「作業程序」,希望募款責任額不要成爲黨內政爭「排除異己」的工具。

今年初有28位中央委員連署提案,質疑黨中央要求中常委、中央委員須把募款責任額繳給黨中央纔算數,等同一頭牛剝數層皮,當時委託中常委謝坤宏在中常會,甚至揚言翻桌,後在黨中央協調下未提案,當時江啓臣責成秘書長李乾龍溝通,李強調,去年的募款責任額將「從寬認定」。

據悉,過了8個月,此爭議未解,黨職分攤金問題仍縈繞在部分中央委員的心頭,甚至擔憂被認定未交募款責任額而遭「停權」,被排除在黨主席提名參選下屆中央委員的「安全名單」之外,若又沒參選黨代表,就喪失參選中央委員的資格。

據瞭解,不滿黨中央的28位中央委員,日前曾委請熟悉黨務的人士,代爲轉交陳情信給秘書長李乾龍,但未有任何進一步結果,該篇陳情信中提到,去年11月18日修正通過的新版募款責任額辦法前,黨中央應以舊制來認定募款責任額,也就是從寬認列黨中央一級單位、縣市鄉鎮區地方黨部的收據,即應認列。

陳情信指出,今年起調高黨費300元、新增黨代表募款責任額、地方公職分攤金等,都是交由地方黨部運用,黨中央應明訂募款金額使用於中央與地方的比例,另行管會也應公佈已繳交去年中央委員募款責任額的名單,黨中央也須安排募款責任額從寬認定的「作業程序」。

有中央委員質疑,黨中央行政體系全面鬆脫失靈,基本行政職能、黨職金收款認列都做不好,竟於去年11月28日改變黨職金認列方式,前主席任內捐款卻不算,一魚兩吃、層層撥削,強佔地方黨部資源,難怪沒人協助募款,也沒人願意捐款。

這位人士說,黨中央說了一口好改革,「閒得只談缺錢」,基層黨員只感覺黨中央如何在黨公職人員口袋榨出錢,他認爲,黨主席應承擔更多黨務經費,分擔基層黨代表的壓力,黨中央應幫忙籌措地方黨部經費,不要讓基層單獨承受壓力,絕非給予未繳交者黨紀處分。

這位人士指出,黨主席與黨代表將於9月25日改選,後續還有中央委員、中常委選舉,有關黨權資格問題,勿必要在選前處理完,希望此事莫成爲黨內政爭「排除異己」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