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背水一戰 黨產條例釋憲今揭曉
大法官會議今(28)日下午4點將就黨產會依黨產條例凍結及沒收國民黨產是否涉違憲之釋憲案宣告結果,引發外界關注。圖爲6月大法官許宗力(中)、蔡烱燉(左)、黃虹霞(右)在憲法法庭舉行釋憲案言詞辯論。(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3合議庭7位法官,因審理黨產會、國民黨間多起行政訴訟案,認爲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由於釋憲案涉附隨組織、不當黨產認定,引各界關注;經司法院大法官召開辯論庭後,定28日下午4時於憲法法庭宣示解釋文,不管結果合憲或違憲,未來停審案件都將重啓審理。
2016年黨產會作成處分,認定國民黨持有資產合約156億元的中投、欣裕臺股權,是國民黨及附隨組織不當取得,命國民黨30天內將兩公司股權移轉國有,國民黨、中投及欣裕臺等不服處分,分別提起多件行政訴訟。
無論合違憲 停審案全重啓
當時承審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玉卿、鍾啓煒及李君豪7人,鹹認黨產會處分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但憲法法庭辯論時,法官們擔心解釋案出爐、接續審理恐遭質疑「球員兼裁判」,都在辯論庭缺席。
但7位法官提書面資料認爲,黨產條例以聽證代替司法程序,違反權力分立、正當程序不備,致生爭議,無助立法目的,希望大法官許宗力勿忘曾爲文提「良善立法」概念。
國民黨及相關律師們主張,臺灣已歷經3次政黨輪替,怎可打着轉型正義大旗,侵害政黨集會結社權;黨產會可操控並消滅一個政黨,黨產條例就是針對國民黨,應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司法院大法官今將針對黨產會設立有無違法,法律根據爲何?黨產會調查及處分是否侵害司法權,及政黨附隨組織如何定義?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法律禁溯及既往原則等,作成違憲與否解釋。
15大法官 僅4位非蔡提名
司法院目前15位大法官中,僅4位非蔡總統提名任用,外界預料釋憲結果對國民黨不利,不過曾參與憲法法庭辯論律師們,都期盼大法官超越黨派及政治理念,作成具憲政高度的公允解釋。
公告前夕黨產會不願多談,僅稱公佈後統一發新聞稿。惟黨產會6月底在舉辦「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時曾表示,相信大法官本於「憲法守護者」職責,讓臺灣社會早日完成不當黨產清理,回覆應有財產秩序,將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該人民的還給人民、該國家的還給國家。